下略
讨论保民、贤圣、道德仁义礼、名令政务及治乱兴废,并论用兵的不得已原则。
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则据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忧者,则享天下之乐;能救天下之祸者,则获天下之福。故泽及于民,则贤人归之;泽及昆虫,则圣人归之。贤人所归,则其国强;圣人所归,则六合同。求贤以德,致圣以道。贤去则国微,圣去则国乖。微者危之阶,乖者亡之征。
校通行本与《四库全书》本此段同。
白话能扶持天下危局的人,才有条件取得安定;能解除百姓忧祸的人,才有可能共享安乐。恩泽及于人民,贤者便愿意归附;仁爱推及万物,圣者便愿认同。求贤重德,致圣重道;贤圣离去,国家就会日渐衰微,失序又是败亡的先兆。
疏‘六合’泛指天地四方,不是六个具体国家。
按‘泽及昆虫’属古人推恩及物的伦理表达,不是自然科学命题。
贤人之政,降人以体;圣人之政,降人以心。体降可以图始,心降可以保终。降体以礼,降心以乐。所谓乐者,非金、石、丝、竹也,谓人乐其家,谓人乐其族,谓人乐其业,谓人乐其都邑,谓人乐其政令,谓人乐其道德。如此,君人者乃作乐以节之,使不失其和。故有德之君,以乐乐人;无德之君,以乐乐身。乐人者久而长,乐身者不久而亡。
校通行文本与《四库全书》本相近。
白话贤明的治理能使人行为顺服,更高层次的治理则使人心悦诚服;前者可以开始事业,后者有利于持久。行为顺服依赖礼制,心意归附依赖共同安乐。这里说的乐,并不只是钟磬丝竹的音乐,而是人们乐于家庭、宗族、工作、城邑、政令和道德;君主再以礼乐节制使之和谐。有德者使众人得乐,无德者只求个人享乐,前者可长久,后者难持久。
疏古代礼乐治国观念与‘乐人/乐身’的政治伦理对比并见。
按文本先将‘乐’解释为社会生活的安适,后言制礼作乐,不能把全段只译为器乐演奏。
释近谋远者,劳而无功;释远谋近者,佚而有终。佚政多忠臣,劳政多怨民。故曰: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能有其有者安,贪人之有者残。残灭之政,累世受患;造作过制,虽成必败。
校‘佚’为安逸之义的古字用法;未见实质异文。
白话抛下切近的事情而谋求远方,往往劳累无功;暂搁遥远的图谋先办近事,反而容易得到结果。政事宽缓,忠臣较易尽职;劳役繁重,百姓怨恨较多。只求扩地会荒废内政,广施德泽才能增强国力。守住已有的便可安定,贪夺他人所有则容易招祸。残暴过度的政策虽一时奏效,也终将埋下败因。
疏‘务广地者荒’是反对过度扩张的政治警句。
按‘佚政’在这里与劳政相对,重在宽省劳役,不等于政府完全无所作为。
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逆者乱之招,顺者治之要。
校通行文本相符。
白话自己不端正却一味教训别人,容易招致抵触;先端正自己再影响他人,才较易得到顺从。前者招乱,后者为治事之要。
疏‘化’在此指教化感化,不是神秘变化。
按先自正后化人,是对统治者的德行要求。
道、德、仁、义、礼,五者壹体也。道者人之所蹈,德者人之所得,仁者人之所亲,义者人之所宜,礼者人之所体,不可无壹焉。故夙兴夜寐,礼之制也;讨贼报仇,义之决也;恻隐之心,仁之发也;得己得人,德之路也;使人均平,不失其所,道之化也。
校‘壹/一’字形通用;《四库全书》本有‘报雠’写法,今从‘报仇’。
白话道、德、仁、义、礼五者相互关联。道是人所遵循的道路,德是人所获得与持守的品性,仁是亲爱之心,义是合宜的判断,礼是具体践行的规范,缺一不可。早起晚睡尽职是礼的约束,讨伐为害者是义的决断,怜悯是仁的流露,成就自己与他人是德的途径,使人各得其所而趋于均平则体现道的教化。
疏‘人之所蹈/所得/所亲/所宜/所体’是五项以字训义的对应关系。
按五者一体是原文明言,勿借此断为纯粹儒家或纯粹道家单一体系。
出君下臣,名曰命;施于竹帛,名曰令;奉而行之,名曰政。夫命失则令不行,令不行则政不正,政不正则道不通,道不通则邪臣胜,邪臣胜则主威伤。
校传世文本大体一致。
白话自君主下达给臣下的称为命,写在竹帛上颁布的称为令,奉令执行的称为政。命令失当就难以执行,执行不力则政治失序,政治失序则治道受阻,奸邪之臣便可能得势,使君权受损。
疏‘竹帛’是古代文书载体。
按‘命—令—政’是古代政令运行链条的概括,不是现代法律效力层级。
千里迎贤,其路远;致不肖,其路近。是以明王舍近而取远,故能全功尚人,而下尽力。
校传世文本相符。
白话到千里之外延请贤者,道路虽远;任用身边的不肖之人,路程虽近。明智的君主宁愿舍近求远去访贤,才能尊重人才、成就事业,使下属尽力。
疏‘尚人’意为尊尚人才。
按远近对举是舍便求贤的修辞,不应作为任人必须异地招聘的硬规则。
废壹善,则众善衰;赏壹恶,则众恶归。善者得其祐,恶者受其诛,则国安而众善至。众疑,无定国;众惑,无治民。疑定惑还,国乃可安。壹令逆,则百令失;壹恶施,则百恶结。故善施于顺民,恶加于凶民,则令行而无怨。
校‘壹’为一的异体用字;无经核实的实质异文。
白话压抑一件善行,会打击其他行善者;奖赏一次恶行,会引来仿效。让善者获得保护、恶者承担责任,国家才有机会稳定。社会普遍怀疑迷惑,政令便难以施行;疑惑消除后,秩序才可恢复。一次失当的命令也会损害其他命令的可信度,因此奖惩必须审慎。
疏‘疑定惑还’释义存歧,暂依上下文作疑惑平息理解。
按‘祐’是护佑,‘诛’在古文中可能兼责罚义,不能一律译作处死。
使怨治怨,是谓逆天;使仇治仇,其祸不救。治民使平,致平以清,则民得其所而天下宁。
校传世文本大体一致。
白话让积怨之人去处置有怨之人,是违背公正;让仇敌互相管治,祸患便难以挽回。治民须求公平,而公平有赖清明公正的政务,民众才能安居。
疏‘清’在此指公正清明,不只指个人生活俭朴。
按强调避免以私人恩怨裁断公共事务。
犯上者尊,贪鄙者富,虽有圣王,不能致其治。犯上者诛,贪鄙者拘,则化行而众恶消。
校通行文本相符。
白话若违抗正常政令者反受尊崇、贪鄙者反得富贵,即便理想圣王也难以治理。若对违法乱纪者施以相应惩处、约束贪鄙者,才可能整肃秩序。
疏‘拘’指限制约束,具体刑制不能由一字推断。
按‘犯上’体现传统等级观念,译者应说明语境而不将其等同现代任何合法异议。
清白之士,不可以爵禄得;节义之士,不可以威刑胁。故明君求贤,必观其所以而致焉。致清白之士,修其礼;致节义之士,修其道。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
校传世文本相符。
白话清廉之士不能只靠爵禄收买,守节重义之人也不能用刑威强迫。所以求贤必须明白他们所重视的原则:招请清白者要礼遇,延致节义者要修明道义,如此才能使其归附并保有名节。
疏‘所以’是其行为所依据的缘由、原则。
按不把人才等同可用财禄或强制手段完全控制的工具。
夫圣人君子,明盛衰之源,通成败之端,审治乱之机,知去就之节。虽穷不处亡国之位,虽贫不食乱邦之禄。潜名抱道者,时至而动,则极人臣之位;德合于己,则建殊绝之功。故其道高而名扬于后世。
校未发现经确认的实质异文。
白话有识见的人懂得兴衰成败的根源、治乱变化的关节点,也明白什么时候应进、应退。即使困穷,也不愿在败乱政权中任职;即使贫困,也不取乱邦俸禄。平时隐居守道,时机合宜再出而任事,才能建功而留下声名。
疏‘去就之节’指出仕与退隐的分寸。
按这是古代士人出处进退的伦理论述,不保证依此行事一定位极人臣。
圣王之用兵,非乐之也,将以诛暴讨乱也。夫以义诛不义,若决江河而溉爝火,临不测而挤欲堕,其克必矣。所以优游恬淡而不进者,重伤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
校‘爝火’为微小之火,通行字形相同。
白话圣王兴兵并非嗜好战争,而是为讨伐暴虐、制止动乱。作者把以义制不义形容为用江河之水熄灭微火,其胜似乎易得;但统帅仍应从容审慎、不轻率进军,因为伤害生命财物的代价重大。兵器是不吉祥的工具,只有不得已时才使用。
疏‘兵者不祥之器’与《老子》相关章句相近;思想源流仍需单独考证。
按保留原文自称‘其克必矣’的修辞,而在今按中指出它不构成现实战争必胜的经验证据。
夫人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畏惧而不敢失道。
校通行文本相符。
白话人依存于道,就像鱼依存于水;鱼得水能活,离水则死。所以君子应常存敬畏,警惕自己失去应守的道义。
疏‘道’的政治伦理含义须联系上下文,不宜一概玄学化。
按鱼水比喻重在对道的依赖关系。
豪杰秉职,国威乃弱;杀生在豪杰,国势乃竭;豪杰低首,国乃可久;杀生在君,国乃可安;四民用灵,国乃无储;四民用足,国乃安乐。
校‘四民用灵’语义未定,保留原字列待考。
白话若强势豪杰独揽政职与生杀,君主统治权便会削弱;豪强能够服从法度,国家才可能长久。生杀由君主掌握,按作者的政治观念有助于中央集权。若民众耗尽精巧心计、远离本业,国家积储可能不足;各安其业并供需适足,则有利于生活安定。
疏‘四民’常指士农工商等社会身份划分,各时代用法不同。
按这是君权中心的古代国家观,‘四民用灵’的确切训义仍有争议,不能将专断生杀包装为当代合法原则。
贤臣内,则邪臣外;邪臣内,则贤臣毙。内外失宜,祸乱传世。大臣疑主,众奸集聚;臣当君尊,上下乃昏;君当臣处,上下失序。
校通行文本大体相同。
白话贤臣在朝,奸邪者便被排斥;奸邪得势,贤臣就可能受害。内外任用失当,祸乱会长期延续。重臣若与君主相互猜疑,奸人便有机可乘;臣下僭居君位或君主失其职责,都使等级秩序紊乱。
疏‘毙’有被困顿、败亡等多种古义,不应在未证情境中限定为处死。
按‘臣当君尊’反映对僭权的政治警惕,属于古代君臣规范。
伤贤者,殃及三世;蔽贤者,身受其害;嫉贤者,其名不全;进贤者,福流子孙。故君子急于进贤而美名彰焉。
校传世文本相符。
白话伤害贤良者会招致长久祸害,遮蔽贤才者自身受损,妒嫉贤者者声名难全;推荐贤者,则善果可以泽及后人。因此君子应急于荐贤,以树立良好声誉。
疏‘进贤’意为举荐并任用贤能者。
按‘三世’‘子孙’是古代劝惩性话语,不可宣称可实证的跨代报应。
利壹害百,民去城郭;利壹害万,国乃思散。去壹利百,人乃慕泽;去壹利万,政乃不乱。
校‘壹/一’字形互见,未见另有确证正文续段。
白话为了一人的利益损害百人,民众便会离去;为一人之利伤害万人,国家就会瓦解人心。舍弃一人的私利而使百人获益,百姓愿意归附;舍少数人的私利使万人得益,政治便较能安定。
疏‘利壹害百’与‘去壹利百’成反对结构,宜保持。
按全书以公共利益与民心作为终篇警策;后面不应增加‘六篇大成’之类伪造收尾。
本章据《武经七书》系统传世三卷文本整理本;参校《四库全书》本,尚未完成影宋本逐叶校对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