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论第二

第 2 章 / 共 6 章 641 字

本章导读

辨析‘马’与‘白马’的命名条件,保留问答原貌。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校《正统道藏》系统与附谢注的传本保留此问答;谢注从‘夫阐微言’开始之括注不属原文。

白话问:说‘白马非马’,可以吗?答:可以。问:为什么?答:‘马’用于命名形体类别,‘白’用于命名颜色;命名颜色不同于命名形体,所以从名称的限定作用而言,说‘白马’不等于单称‘马’。

疏谢希深注把马的形色引申为王者待人有无亲疏,乃宋人政治伦理诠释,不是‘白马非马’字面推导。

按篇中主张涉及谓词或名称所规定的取物条件。现代可借集合包含关系作有限类比,但不得声称原文已创立集合论,也不能由此否认白马属于马类。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校保留‘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的反诘语气。

白话反对者问:既有白马,就不能说没有马吧?既然不能说没有马,怎么还能说它不是马?有白马应当算有马,为什么又说白马不是马?

疏谢希深注在此重述质问,未能作为经文增删依据。

按反诘者强调个体归类;先肯定有白马便有马,指出主张可能违背通常分类用法。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校‘黄、黑马一也’与上文并不意指颜色相同,旧文照录不私改。

白话回答者说:若只求一匹马,黄色和黑色的马都可以送来;若专求白马,黄马、黑马便不能交差。假如‘白马’与‘马’所求完全相同,便不该出现一方能交差而另一方不能的差别。但黄、黑马能应‘求马’,不能应‘求白马’,所以两种说法的要求确有区别。

疏谢注将对色的去取比拟君主按亲疏选用人才,此为旧注发挥。

按此处最强的论据是指令的满足条件不同,现代集合术语仅可放入今按,不能作为原作者自称。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校‘有马如己耳’语势不顺,传本文字存疑,暂不无据改成‘有马而已耳’。

白话反对者问:如果因为马有某种颜色就说不是马,那么天下没有无色的马,难道天下就没有马了吗?回答者说:马本来有颜色,才会出现‘白马’这一名称;若不谈颜色,只称马即可,哪里会有白马这个带颜色限制的称呼?白这一颜色条件不同于马这个类别;‘白马’是把二者结合起来的名称,因此两种名称有别。

疏谢希深注将‘白’解释为不专属于任何一种物的色,政治比喻仍与字面分开。

按‘故白者非马’说颜色性质不是马这个物类,不能篡改为‘白马不存在’。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白与马,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校传本‘相与以不相与为名’结构艰涩,按原样保存。

白话反对者说,马自身就是马,白自身就是白,把白与马组合,另叫‘白马’,本来是允许的;不能因为两个词单独指的不同,就断言合成后的白马不是马。故‘白马非马’仍不能成立。

疏谢注明确指出这是辩论中宾方反驳主张的语句。

按对方坚持复合名称的可用性,辩论不是单向陈述。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校‘棺椁’常见作‘棺椁’规范字形;传本义例多歧。

白话回答者再问:如果有白马就叫有马,那有马是否必定等于有黄马?对方说不能。回答者于是指出,如果承认‘有马’与‘有黄马’的说法有区别,却只说白马可以算马而黄马不算,便会陷入不一致的说法;作者用‘飞物入池、棺椁异置’这样的怪喻斥其混乱。

疏谢注将棺椁相待、亲疏内外的政治类比加入说明,但本篇论证本身未逐一指向特定族群。

按‘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难解,不能编造确定的古代礼制实例来证明其含义。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以独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校‘马马’是传文疑难处,保持原貌,不改成容易理解却无版本根据的字句。

白话对方答辩说,说有白马便不能说没有马,是把颜色条件暂时抽开来看;若不抽去白这个限定条件,‘有白马’就不能直接作为单纯‘有马’这一说法的完全同义表达。只说马与说白马的命名方式有别,不能把‘马’这个名称机械重叠。

疏谢希深注释‘离白’为脱离颜色而论马形,‘不离’为形色相属。

按这一轮对答中的发言者与‘离白’的语义有争议;译文仅复述可理解的名称限定逻辑。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马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以所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校‘黄、黑马皆以所色去’传文语义为因颜色不合而被排除,未删改此句。

白话最后说:‘白’这个颜色可以用于许多物,并不专属某一匹马,暂且忽略所附着之物也可以谈白;‘白马’则把白色限定到马身上。只求‘马’,对颜色没有取舍,黄马、黑马都符合;只求‘白马’,就要排除黄马、黑马,唯独白马合格。因此不加颜色限定的‘马’与加上限定的‘白马’,在取舍条件上并不相同。

疏谢希深注末以‘守白’对应亲疏、用人之道,为宋代伦理诠释,与现代形式逻辑类比均须独立注明。

按全文结论限于命名及指称条件。不能把‘白马非马’当作动物分类学断言,也不能说古人已经证明‘子集不属于母集’。

本章据《正统道藏》太清部三卷六篇系统参校工作稿;未完成《道藏》影印逐叶复核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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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迹府第一
  2. 白马论第二
  3. 指物论第三
  4. 通变论第四
  5. 坚白论第五
  6. 名实论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