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白论第五
以坚白石讨论属性、感觉与名称的分离问题。
‘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校传世正文开篇为‘坚白石三’问答;谢注细说‘视白不知坚,触坚不见白’不能误并入o。
白话问:坚硬、白色和石头,算三项可以吗?答:不可以。问:算二项可以吗?答:可以。为什么?答:忽略硬度,只见白色时,举出的是石与白两项;忽略颜色,只触知坚硬时,举出的便是石与坚两项。
疏谢希深注用见石之白、触石之坚解释为何各举其二。
按论辩起点是眼与手取得性质的条件不同,并非证明世界客观上只有两个属性。
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
校传本文句‘而之石也之于然也’艰涩,原样保存;‘拊’是用手按触。带注刊本曾以《绎史》引文补‘者’字,补字应明记而非伪称道藏原字。
白话反对者问:既已看到了它的白色,也摸到了它的坚硬,怎么能说这块石头没有三项呢?回答者说,就视觉而言,不能取得坚这一性质,只能看见白;就触觉而言,不能取得白这一性质,只能摸到坚,所以才在各自的知觉渠道中说‘无坚’或‘无白’。
疏谢希深注区分‘坚非目所见、白非手所知’,是解释‘无’的认识范围。
按‘无’在此是某一感官方式的未得,不宜解释为石头物理性质不存在。
曰:‘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谓石。坚、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曰:‘其白也,其坚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
校‘相盛盈’与‘相盈’等字面解释存在歧义;仍保留传本文字。
白话一方说,若没有白色,便无法从视觉认识白石;若没有坚硬,也难从触知上把握石头。坚、白与石并不彼此外在,为什么要把三项说成相互隐藏?回答者说,是性质在不同感官面前自行隐而不见,并非另有东西把它们藏起来。质疑者追问:白与坚都贯穿同一石体,怎么还能称作自藏?
疏谢希深注解释‘自藏’为目不能见坚、手不能知白,无需外物使之隐藏。
按此处争论属性依附于实体,与感官把握某项属性的不同层次。
曰:‘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曰:‘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见,二与三,若广修而相盈也。其非举乎?’
校传本有‘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的特殊断句,不能默改成流畅但缺乏文本根据的新文。
白话回答者说:虽然能分别把握白与坚,但见到和见不到的情形仍有分离;不同知觉对象不能在同一种知觉中彼此代替,所以称为离,而这种离就是藏。反对者则问:白与坚都属于同一块石头,仿佛在同一实体中广泛充盈,这不恰恰说明三者可以一起举出吗?
疏谢希深注分别以白名、坚名有实说明‘见与不见’的认识分离。
按‘不见离,一’的断句并不确定,本文只是参考旧注给出谨慎译意。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甚石也?’曰:‘循石,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已。’
校‘循石,非彼无石’文义可有数解,照录而不改字。
白话回答者认为,白与坚可以见于许多物,并不固定在某一块石头上;既然它们可广泛兼见,为什么只在这块石头中强求一体?反对者说,考察石头本身又不能舍弃其属性,离了石头也无从谈这块石头的白,所以坚白和石似乎总有不可分的一面。
疏谢注把‘兼’解释为坚白通行于其他物,而不是固定于一石。
按前者从性质不专属某物立论,后者从具体个体的性质不可脱体立论,各有论证侧重。
曰:‘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藏故,孰谓之不离?’
校传文‘相与离/相与藏’两组不可互换。
白话一块石头为一,坚和白则可分别列作二,但它们都表现在石头上。正因为人的知觉有知道和不知道、看见和看不见的区别,知与不知、见与不见便形成各自的分离或隐藏状态。既有这种隐藏,谁还能断然否认它们在认知上有所区分?
疏谢希深注以手触石只能知坚、目视石只能见白说明感官分工。
按‘一石二性’是今人的概括,并不是原文的数学公理。
曰:‘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于石,恶乎离?’
校‘域于石’依传本文字;不擅改为‘寓于石’。
白话质疑者说,眼睛不能感知硬度、手掌不能直接看见白色,并不意味着石头没有硬度或颜色。眼与手职能不同、不能互相替代,但坚和白都同在一块石头的范围中,为什么一定说它们彼此分离?
疏谢希深注在此强调眼手各任其职,实体上的坚白仍共处。
按明确区分‘认识途径不同’与‘实体属性分离’,是读本篇的关键。
曰:‘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物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石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
校‘天下未有若坚’等拗涩字句保留,部分版本与解释有出入,未获影印本证据前不作臆校。
白话回答者进一步提出,坚硬这一性质并非只靠某一块石头才可被称为坚,其他物也可能呈现坚;白也不限于一块石头,黄、黑等色同样可以离开特定对象加以论说。若追问这些性质是否能独立成为物,又会遭遇困难;正是在性质与物的依存和区别之间,作者得出‘离’的说法。
疏谢希深注以坚可在多物上成立、白不能自成一物来讨论离合,属宋人的本体论式解释。
按‘坚未与石为坚’以下语义高度紧缩,不能断言公孙龙已建立独立属性实体的成熟本体论。
‘力与知,果不若因是。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校‘力与知’以下直至‘故独而正’为今存篇末原文,‘神乎’反问不漏;‘捶’字读法待专考。
白话篇末说,若仅凭用力与知觉强行求得结果,不如顺着事物的实际条件观察。以白色为例,观看需要眼与光,但光本身不看,眼的作用又离不开知觉主体,因而‘见’不能简单归于某一单独要素。触知坚硬也涉及手、按触工具与知觉的配合;作者据此说‘离’的现象遍及各种认识活动,各有其所当之分。
疏谢希深注将此段引向‘见非专属目,知非专属手’的论辩,再伸展到万物各得其性;后者属于注语。
按原文在‘火、目、神、捶’之间跳跃,尤其‘手以捶’未必指今日锤子;译文只给一种连贯读法,具体训诂仍须校勘。
本章据《正统道藏》太清部三卷六篇系统参校工作稿;未完成《道藏》影印逐叶复核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