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论第三
讨论‘指’‘物’及指称关系,传本文义多歧。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校《正统道藏》传本及谢希深注本有此开篇,现代断句只是整理处理。
白话没有事物不能成为指称和辨别的对象;然而作为指称的‘指’,又不能简单当作同一意义上的指。
疏谢希深注以事物彼此相指、相是非解释‘指’,这是宋人义解,非未经争议的唯一定义。
按‘指’可牵涉指称、所指或区别之意,学界解释分歧;先保留术语张力,避免径定为现代数学函数或指针。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校‘物无可以谓物’句法古奥,保留原样;未用通顺现代语倒改原文。
白话若天下全无‘指’,事物便无从被指称为某物。然而如果说‘非指’,面对天下的事物,又能直接把它们都称为‘指’吗?
疏谢注将其理解为物物相是非,属义理性解释。
按此处通过反问讨论称谓与对象的关系,‘天下无指’与前句‘物莫非指’构成有意的论辩张力。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校传文‘所无/所有’对举稳定。
白话‘指’被说成并非天下现成存在的具体物,而物则是天下实际存在者。若把客观存在的物当成这种非物的‘指’,这样的等同便不能成立。
疏谢希深注以万物各适其性而不可强名为指来解释。
按可从名称、指称方式与客体有别来理解,但不应宣称原文确立后世‘语言与现实二元论’的严格公理。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校古句重复较多,均按所见传世正文保存,未替原作者删节。
白话若说世上没有独立的‘指’,那么不能把物径自说成指;不能称指,就又有‘非指’的说法。可是对事物的辨别和指称无处不在,于是又说万物莫非指。本文在‘指’与‘非指’之间往复推论,最后回到‘指非指’的命题。
疏谢希深注使用‘无是非’与‘无无是非’双重否定诠释这些句子;后者不是正文额外增文。
按连续的交叉否定在概念层次上可能发生转换,译文保留逻辑曲折,不强写成毫无争议的形式证明。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校‘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结构存歧,未妄自调换‘有/无’。
白话所谓天下没有统一的指,是由于各种事物各有名称,不必由一个共同的指来代替。对原本不应称指的事物又称为指,便混合了不同层次的说法;用‘有不为指’来解释‘无不为指’,论证仍不能成立。
疏谢注明确以‘物各自为用’说明各名分立,这属于注家的诠释立场。
按‘兼’可表示兼并不同称谓或条件,不能直接替换为集合‘并集’运算。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
校此段‘物莫非指’与开头回环一致,未删重句。
白话再说‘指’涉及遍及天下事物的共同指称。即便说天下无指,也不能简单断言物毫无可指之处;既不能径说无指,也不能径说另有一物名为‘非指’,所以又回到万物都可被指的说法。
疏谢希深注把‘兼’联系彼此相指的多重名称,未将其讲成固定量词体系。
按篇章以‘兼’和循环论说形成思想难题,解读须承认多义。
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校传世原句如此,不为追求文顺删掉双重否定。
白话指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谓‘非指’;把指与物混合在一起谈,也不能就认作指本身。
疏谢注明确将本段与‘指’不能直接附物成为指相联系。
按两句极短且拗涩,必须对指与物的关系持审慎态度,避免伪装理解已成定论。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校《正统道藏》系数字本‘使天下无物指’,《公孙龙子悬解》王琯本在传本校记中作‘使天下无物’,本稿存道藏读法;‘径谓无物非指’断句待考。
白话假若天下无物可供指称,谁能径直说它是‘非指’?如果天下根本没有物,又有谁能径直说它是‘指’?即使设想有指而无物可指,关于有指、非指的断言仍然失去对象。既然指本身在论辩中已被说成非指,又何必等待某个物出现才与之合成指呢?
疏谢注将结尾理解为万物各有所宜、无须强立是非,属于宋代义理阐发。
按本段以多重反问检验指称有无对象的条件。结尾的问题没有提供可直接移植的现代逻辑定理,译意从宽并提示歧义。
本章据《正统道藏》太清部三卷六篇系统参校工作稿;未完成《道藏》影印逐叶复核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