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第 2 章 / 共 38 章 卷一·卜易基础与八宫卦象 1,384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按古书旧断,新病逢旬空、六冲被判为可愈,久病则反作不利判断;现代疾病以医学诊疗为准;按本书旧断,子孙化鬼、父化子等变爻关系被列为久病不利条件

占子孙病者,子孙爻旺相,或临日月,或日月动爻生合,或子孙爻化回头生,化旺,不拘病之新久,服药求神即愈,近病者子孙爻值旬空及动而化空,卦逢六冲,卦变六冲,不药而愈,出痘者不宜六冲,久病者子孙逢旬空月破及动而化空化破,卦逢六冲,卦变六冲,子孙动而化鬼,鬼化子孙,父化子,子化父及日月动爻冲克者,速宜服药,迟则难于治矣。 占妻妾病者,以财爻为用神,财爻旺相或临日月,或日月动爻相生,或财爻化子孙及化帝旺者,不拘久病近病,治之即愈,近病者妻财逢旬空及动而化空,或爻逢六冲,卦变六冲,何须服药,即许灾除。久病者财爻逢旬空月破及动而化空化破,卦逢六冲,卦变六冲,或财动化鬼,鬼化财爻,兄动化财,财化兄弟,名医亦难取效。 凡占三党六亲及官长、师生、婢仆诸人之病,皆于用神章内以取用神。 占朋友、外人以应爻为用神,理之常也,往往多有不验者何也?疑因不甚关切,不诚之故耳。 野鹤曰: 客有问于予曰: 「据尔之言,占卜极易事也,即如占功名得旺官持世以成名,子孙持世而失望。占疾病近病逢冲逢空,不药而愈;久病逢冲逢空灵丹莫救。如若得此,显然者自是不难知矣。倘占疾病不逢六冲,用神不遇旬空,旺不旺而衰不衰,凶不凶而吉不吉。又如占功名,官与子孙皆不持世,六爻乱动,财父同兴,何以决之?」 予曰: 尔若垂帘卖卜,每日数卜之占,未必尽得显而易见之卦,凶中藏吉,吉处藏凶者有之,必须奥理深求,细心参悟,尔欲自知趋避者,必然卦不乱占,心无杂念,每遇一事,即刻卜之,神不欺人。如若间有卦之恍惚,次早竭诚再卜,再遇恍惚,还可再卜,自然响应,只不可心怀两事而占,一念至诚则应,若占两三事者,则不灵也。又如占疾病更容易耳,一人有病,一家俱可代占,但有一卦爻逢六冲或卦变六冲,或用神值旬空或用神动而化空者即愈,久病逢此者难治。又如防灾虑患,但得子孙持世,便与霹雳同居,管许安然无恙,有何难耶? 客曰: 「再占有渎之,不敢再三,何敢连占几日?」 予曰: 因此一语,误尽卜卦之人,岂不闻三人占听二人之言,一事既可三处而占,何妨再占?然亦有不可再渎者,以此一事一刻而再占也,须于次日再卜可也。又有连日亦不可再渎者,如占功名,已得子孙持世,我心不悦,必欲求其官鬼持世而后已,此则谓之再三渎也。然予亦有见其再三渎者,未见神之不应也,予因少年复功名占过七次,竟有六次而得子孙持世,此乃神不厌我多问而屡报也。又有厌予多问者,如我问求财卦已明,现有财我心知矣,我再问之神不告矣,而又以我未占之事告我也。如一日占求财,旺财持世,是我明知辰日得财,次日再占一卦,果于辰日得财否?卦得申金兄动而不得,是何说耶?及到辰日得财,至申日因他事而破财。而悟辰日得财,次日而再问之,神不告矣,报我申日而破财也。故知再三渎者,神亦不见责而又报我未问之事也,此事极多。予著此书传后贤之秘法者,无他法也,教学者凡遇卦之恍惚,心若未明,多占无碍,倘卦中已明现,不可再渎。至于占病者,一人有病,一家俱可代占,自有显然之卦,再者遇事即占,乘此心而未乱,不可多积事情于心,事多心乱即非一念之诚也。教其深学卜者,后有分占之法及予所辟诸书之谬,宜细味之,此皆予四十余年须臾不离以得之也,实先贤之所未传。须宜通前彻尾,细心详悟,自然巧夺天工,参天地之化育,测鬼神之隐微而不难矣! 觉子曰: 「倘遇急事,卦之恍惚者,一刻亦可连占三五卦。」

白话占问子孙疾病的,子孙爻处于旺相之地,或者临日月,或者得日月动爻生合,或者子孙爻变出回头生,变入旺地,不论新病久病,服药求神便能痊愈(古书旧断)。新近得病的人,子孙爻若值旬空、或动而化空,卦逢六冲,卦变六冲,不用吃药自会痊愈(古书旧断)。出痘的人不宜六冲(古书旧断)。久病之人,子孙爻逢旬空月破、动而化空化破,卦逢六冲,卦变六冲,子孙动而化鬼,鬼化子孙,父化子,子化父,以及日月动爻冲克用神的,应赶紧服药,迟了就难以医治了(古书旧断)。 占问妻妾疾病的,以妻财爻为用神。财爻旺相,或临日月,或得日月动爻相生,或财爻变出子孙、变入帝旺之地,不论久病近病,医治便能痊愈(古书旧断)。新近得病的,妻财爻逢旬空、动而化空,或爻逢六冲,卦变六冲,何须服药,灾自消除(古书旧断)。久病的人,财爻逢旬空月破、动而化空化破,卦逢六冲,卦变六冲,或财动化鬼,鬼化财爻,兄动化财,财化兄弟,即使名医也难以奏效(古书旧断)。 凡是占问三党六亲以及官长、师生、婢仆等各色人等的疾病,都按用神章中的取用法则来选取用神。 占问朋友、外人的疾病,以应爻为用神,这是常理。但往往多有不灵验的,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不太关心,心不够诚的缘故。 野鹤说: 有客人问我说:「照你这么说,占卜是极容易的事了。比如占功名得旺官持世就能成名,子孙持世就落空。占疾病,新近的病遇上六冲遇上旬空,不用吃药便自愈(古书旧断);久病遇上六冲遇上旬空,灵丹也救不了(古书旧断)。若是得到这样的卦,明明白白的,自然不难判断。可如果占疾病时不逢六冲,用神不遇旬空,旺不旺、衰不衰,凶不凶、吉不吉,又该怎么办呢?又比如占功名,官鬼与子孙都不持世,六爻乱动,妻财和父母同时发动,该怎么判断?」 我回答说: 你若挂帘子做卖卜的生意,每天来占卜的人那么多,不见得每次都得到显而易见的卦象。凶中藏吉、吉中藏凶的情况是有的,必须往深处求其道理,细心参悟。你若是想自己占卜趋吉避凶,就不能乱占,心里不要有杂念,每逢一事,立刻卜之,神明不会欺骗人。如果偶尔遇到卦象模糊不清的,第二天早上诚心再卜;再遇模糊,还可以再卜,自然会有感应。只是不能心里装着两件事情来占,一念至诚才能感应,若同时占两三件事,就不灵了。又比如占疾病更容易,一人有病,全家都可以代为占问。只要卦中爻逢六冲或卦变六冲,或者用神值旬空、用神动而化空,新病便能自愈(古书旧断);久病遇到这些就难以医治了(古书旧断)。又比如防灾虑患,只要子孙持世,就算与雷霆同住,也能安然无恙(古书旧断),有什么难的呢? 客人说:「再占就有亵渎神明之嫌了,不敢再三地占,怎么敢连着占好几天?」 我回答说: 就是这句话,耽误了多少卜卦的人!难道没听说过三个人占同一事、取两个人的意见吗?一件事既然可以在三个地方占问,再占又有什么妨碍呢?不过也有不可亵渎的情况,就是同一件事、同一时刻之内马上再占,那就须等到第二天再卜。还有一种连日也不可再占的情况,比如占功名,已经得到子孙持世了,自己心里不高兴,非要求得官鬼持世才罢休,这才叫做再三亵渎。然而我也见过再三占问的情况,并没有看到神明不回应。我自己年轻时曾为功名连占了七次,竟然有六次都是子孙持世,这是神明不嫌我多问,反复告诉我同一个结果。也有嫌我多问的情况,比如我占求财这件事,卦已经很清楚了,有财到手我心里已经知道了,再去问,神明就不告诉原来那件事了,反而把我没有占问过的事情透露给我。比如有一天占求财,旺财持世,我明知辰日得财。第二天又占一卦问辰日果真能得财吗?卦得申金兄弟发动而不得——这是什么意思呢?等到了辰日果然得财,到了申日却因为别的事破了财。由此领悟到:辰日得财这件事,第二天再去问时,神明已经不回答了,而是报告我申日会破财这件我未曾问过的事。所以可知,再三占问,神明也不见得怪罪,反而会告知你没有问到的事情,这类情况非常多。我写这本书想传给后学的要诀也没有别的方法,就是教学卜之人凡遇卦象恍惚、心里还不明白的,多占几次没有妨碍;倘若卦中已经明白显现了,就不可再亵渎。至于占病,一人有病全家都可以代占,自然会有显著的卦象。再有一条,遇事就立刻去占,趁着心绪还没有乱的时候,不可在心里积攒太多事情,事多心乱就不是一念至诚了。教那些深入学卜的人,后面有分占之法以及我所辨正诸家书中谬误之处,应当仔细品味。这些都是我四十多年来片刻不离地揣摩实践所得到的,实在是前贤所未曾传授的内容。应当从头到尾贯通,细心详细地领悟,自然可以巧夺天工,参悟天地的造化,推测鬼神的幽隐也不难了! 觉子说:「倘若遇到急事,卦象又恍惚不明的,一刻之间也可以连占三五卦。」

按这一段讲了两大主题。第一是六爻占病取用的核心规则:占问子孙疾病以子孙爻为用神;原文提及占“妻妾”之病,此为古代社会的六亲分类,现代说明可中性表述为配偶或相关家庭成员,并保留原文以妻财爻为用神的历史语境。书中旧说认为,新病遇旬空、六冲作求愈的兆头来断;久病遇旬空、六冲、化鬼化空则作不利的凶兆来判断。原文另称「出痘者不宜六冲」,此为有别于一般近病逢冲主愈的书中旧断。其他六亲的疾病皆按用神章取用,朋友外人则用应爻,但作者坦言朋友之病常不灵验,认为是因为关切不深、心诚不够。第二个主题是野鹤与客人关于「重复占卦是否亵渎」的长篇对话。野鹤主张:初占卦象不清时多占无碍,卦意已明则不可再渎。他举自己屡占功名之事,认为神明并不厌烦多问。作者强调「一念至诚」是占验的前提,主张不可同时心怀多事。觉子补充提到急事可连占。以上疾病吉凶判断皆为古书传承的占卜旧案,实际遇到健康问题必须始终以医生的专业意见为准。 【研读要点】按古书旧断,新病逢旬空、六冲被判为可愈,久病则反作不利判断;现代疾病以医学诊疗为准;按本书旧断,子孙化鬼、父化子等变爻关系被列为久病不利条件;占问疾病可由家人代占,不限于本人亲自摇卦;卦象恍惚不明时可以隔日再占,已明则不可再渎;作者视一念至诚为占验条件,不可同时心怀多事;出痘病忌六冲,此为有别于一般近病的书中旧断 【术语考释】 · 用神 · 旬空 · 月破 · 六冲 · 回头生 · 化空 · 帝旺 · 动爻

本章据清康熙野鹤全书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增删卜易》全书目录(38 章)
  1. 序(一)
  2. 序(二)
  3. 八卦章第一
  4. 卦象图第二
  5. 八宫图第三(一)
  6. 八宫图第三(二)
  7. 八宫图第三(三)
  8. 浑天甲子章第四
  9. 六亲歌章第五
  10. 世应章第六
  11. 动变章第七
  12. 用神章第八
  13. 用神元神忌神仇神章第九
  14. 元神忌神衰旺章第十
  15. 五行相生章第十一
  16. 五行相克章第十二
  17. 克处逢生章第十三
  18. 动静生克章第十四
  19. 动变生克冲合章第十五
  20. 四时旺相章第又十五
  21. 月将章第十六(一)
  22. 月将章第十六(二)
  23. 日辰章第十七
  24. 六神章第十八
  25. 六合章第十九(一)
  26. 六合章第十九(二)
  27. 六冲章第二十
  28. 三刑章第二十一
  29. 暗动章第二十二
  30. 动散章第二十三
  31. 卦变生克墓绝章第二十四
  32. 反伏章第二十五(一)
  33. 反伏章第二十五(二)
  34. 旬空章第二十六
  35. 生旺墓绝章(原题「第又二十六」,章次疑讹)
  36. 各门类题头总注章第又二十六
  37. 各门类应期总注章第又二十六(章次疑讹)
  38. 归魂游魂章第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