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医药

第 44 章 / 共 64 章 卷三·占法卦数与心性易道 635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应爻为医、子孙爻为药、官鬼爻为病,是本篇取象核心;古书以五行官鬼取象不同脏腑和病症类型

以应为医,以子为药; 鬼爻旺相,大忌独发。 夫卦之疾病,以用为主,以鬼为病。 金鬼,肺腑疾、喘嗽、气急、虚怯、瘦瘠、或疮疥、血光,或筋骨病。 木鬼,四肢不遂。肝胆主病、右痪左瘫、口眼歪斜。 水鬼,沉塞、痼冷、腰痛、肾气淋沥、遗精、白浊、吐泻。 火鬼,头痛发热、心胸焦渴、加朱雀狂言谵语、阳症、伤寒、嗝逆。 土鬼,脾胃发胀;黄肿虚浮、瘟疫时气。 凡占病,必察用爻,占父母,必要父母有气。纵遇凶卦,但主沉重,不致丧亡,若用爻空亡及不上卦,更逢凶杀,决主不起。用爻无气,若得旁爻动来生扶,此同生旺,决无咎处。 若凶杀临父母,或父母空,便可言双亲有病,诸爻皆然。 鬼爻持世,沉重,绝日轻可。鬼化鬼,其病进退,或有变病,或旧病再发,或症候驳杂,一卦二鬼亦然。鬼爻持世,病难除根,鬼带杀持世,为瘵病难脱体,乃养老病矣。 青龙临用爻或福德爻,其病虽重终可疗。青龙空亡卦无吉解,病凶。白虎临父母当损,若值财上妻遭伤。子孙际遇终成否,兄弟逢之亦不昌。更并官爻临世上,自身须忌有灾殃。 金鬼不宜针,木鬼不宜草木,水鬼不宜汤饮汤洗之类,火鬼不宜灸熨,土鬼不宜服丸药。 金鬼可灸,木鬼药方,火鬼带服鬼剂,水鬼宜服热剂,土鬼宜服木药。 金鬼利南方,木鬼利西方,水鬼利土值,火鬼利北方,土鬼利东方求请医者。 又,丑鬼不可(食)牛肉,未子孙当食羊。 鬼爻在内,病自内生,鬼又在外,灾自外至。火鬼必在南方;金鬼必在西方,道路生灾,又为主胸,金鬼则病在肺家,逢火作脓,见木生风,遇蛇虚闷。

白话以应爻为医生,以子孙爻为药;官鬼爻旺相,独自发动是大忌。 占疾病之卦,以用神为主来看,以官鬼爻为病。金鬼主肺腑之疾、喘嗽、气急、虚怯、瘦瘠,或疮疥、血光,或筋骨病(古书旧断)。木鬼主四肢不遂、肝胆主病、右痪左瘫、口眼歪斜(古书旧断)。水鬼主沉塞、痼冷、腰痛、肾气淋沥、遗精、白浊、吐泻(古书旧断)。火鬼主头痛发热、心胸焦渴,加朱雀则狂言谵语、阳症、伤寒、嗝逆(古书旧断)。土鬼主脾胃发胀、黄肿虚浮、瘟疫时气(古书旧断)。 凡占病,必须细察用爻。占父母之病,必要父母爻有气。纵然遇到凶卦,只主沉重,不至于丧亡(古书旧断)。若用爻空亡及不上卦,更遇凶杀,决主不起(古书旧断)。用爻无气,若得旁爻动来生扶,此同生旺之论,决无灾咎(古书旧断)。 若凶杀临于父母爻,或父母爻空,便可说双亲有病(古书旧断),其余诸爻皆按此理类推。 官鬼爻持世,病情沉重,到绝日则轻减(古书旧断)。鬼化鬼,其病进退反复,或有变病,或旧病再发,或症候驳杂不一(古书旧断),一卦中出现两个官鬼爻也同此论。鬼爻持世,病难除根(古书旧断);鬼带凶杀持世,为痨瘵之病难以脱体,乃是养老之病了(古书旧断)。 青龙临于用爻或福德爻(子孙),其病虽重最终可以医治(古书旧断)。青龙空亡而卦中无吉利解救之爻,病凶(古书旧断)。白虎临父母爻当有损伤(古书旧断),若落在妻财爻上则妻子遭伤(古书旧断)。子孙爻际遇白虎终成不利(古书旧断),兄弟爻逢白虎亦不昌盛(古书旧断)。更若官鬼爻并临于世爻之上,自身须提防有灾殃(古书旧断)。 金鬼不宜用针刺,木鬼不宜用草木药,水鬼不宜用汤饮汤洗之类,火鬼不宜用灸熨,土鬼不宜服丸药(古书旧断)。金鬼可用灸法,木鬼宜用药方,火鬼宜带服鬼剂(此处「鬼剂」文义待考,暂按字面),水鬼宜服热性药剂,土鬼宜服木性药物(古书旧断)。金鬼利于往南方求医,木鬼利于往西方求医,水鬼利于土值(此处「土值」疑有讹误,暂按字面),火鬼利于往北方求医,土鬼利于往东方求请医者(古书旧断)。 又,丑位官鬼不可食牛肉,未位子孙当食羊肉(古书旧断)。 官鬼爻在内卦,病自内而生(古书旧断);鬼又在外卦,灾自外而至(古书旧断)。火鬼病因在南方(古书旧断);金鬼病因在西方,于道路中生灾,又主胸部之病(古书旧断)。金鬼则病在肺,逢火爻则作脓,见木爻则生风,遇螣蛇则虚闷(古书旧断)。

按这一篇系统讲述了占病时如何看医和药、如何根据官鬼爻的五行属性取象对应病症类型,以及用药和求医方位的取象。 核心框架:应爻代表医生,子孙爻代表药。在该书取象体系中,子孙克鬼,所以子孙被视为制病之爻;应爻是外来帮助,对应医者。官鬼旺相独发意味着病势旺盛、难以制住。 五行与病症的对应是古人取象的重要内容:金鬼取象于肺、呼吸与筋骨;木鬼取象于肝胆、四肢;水鬼取象于肾、腰及寒冷之疾;火鬼取象于心胸燥热之症;土鬼取象于脾胃。这些属于古代五行取象方法,不能作为实际疾病诊断的依据。 关于用药,书中逐条列出了不同五行官鬼的禁忌与宜用之法,如金鬼不宜针而可灸、木鬼不宜草木药而宜药方等;求医方位也按五行分列。其中「火鬼带服鬼剂」文义待考,「水鬼利土值」疑有讹误。这些都是古代术数的旧说,反映了古人以五行配医药的思路,不构成实际治疗建议。 用爻有气则纵遇凶卦古书也仅断为沉重,得旁爻生扶则无咎。鬼化鬼古书断为病情反复或旧病再发,鬼持世则断为难除根。青龙临用爻或子孙古书视为可治之象,白虎临各爻则各有损伤之应。实际健康问题须以专业医疗意见为准。 【研读要点】应爻为医、子孙爻为药、官鬼爻为病,是本篇取象核心;古书以五行官鬼取象不同脏腑和病症类型;古书旧断认为用爻有气纵遇凶卦仅主沉重;古书旧断认为鬼化鬼主病情反复或旧病再发;古书旧断认为青龙临用爻或子孙可治;用药方位等旧说属古代取象,不构成医疗建议 【术语考释】 · 用神 · 官鬼 · 子孙 · 青龙 · 白虎 · 朱雀 · 螣蛇 · 空亡

本章据传统卜筮古善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火珠林》全书目录(64 章)
  1. 易中明义
  2. 六亲根源
  3. 财官辅助
  4. 独发乱动
  5. 世应相克
  6. 公私用事
  7. 出现伏藏
  8. 占财伏鬼
  9. 占财伏兄
  10. 财伏父子
  11. 占鬼伏兄
  12. 占鬼伏财
  13. 官伏父母
  14. 官伏子孙
  15. 官鬼伏官
  16. 出现重迭
  17. 子孙独发
  18. 兄弟独发
  19. 父母独发
  20. 官鬼独发
  21. 妻财独发
  22. 占身命
  23. 占形性
  24. 占运限
  25. 占婚姻
  26. 占孕产
  27. 占科举
  28. 占谒贵
  29. 占买卖
  30. 占求财
  31. 占博戏
  32. 占出行
  33. 占行人
  34. 占逃亡
  35. 占逃亡方位
  36. 占盗贼鬼祟
  37. 占贼盗
  38. 占鬼神
  39. 占词讼
  40. 占脱事散忧
  41. 占疾病
  42. 病忌官鬼
  43. 病忌父兄
  44. 占医药
  45. 占家宅
  46. 占人口
  47. 占起造迁移(附:阳宅)
  48. 占耕种
  49. 占蚕桑
  50. 占畜养
  51. 占渔猎
  52. 占坟墓
  53. 占朝国
  54. 占征战
  55. 占天时
  56. 占天道晴雨
  57. 占射覆
  58. 覆射物色(节录)
  59. 占来情
  60. 达人事
  61. 占姓字
  62. 占法卦数(节录)
  63. 易道心性
  64. 邵尧夫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