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射物色(节录)

第 58 章 / 共 64 章 卷三·占法卦数与心性易道 452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书中旧法:官鬼出现取正色,伏藏取旁色,用五行属性定颜色;原文「伏财、伏子、伏父、伏兄」分别配能食、能用、能盖载、不中,其具体飞伏句法尚待校

以官为物,为色为形; 若居四土,可分轻重。 以官为色,出现正色,伏藏旁色。伏财能食,伏子能用。伏父能盖载,伏兄不中,更以金木水火土分之,动亦可取。 或问:以官为色,出现正色,伏藏旁色,如何? 答曰:即官鬼出现是男、伏藏是女,反对取之。官鬼为正物,随五行取之。应为表,为皮毛;世为里,为形状。阳为天,主圆,阴为地,主方,应在外主长,应在内主短。应旺相主新,应休囚主旧。子孙动,物有足,兄动有皮,财动物可食,父动物有生气,官动不中。五乡一乡不入,亦可取物色。 合则圆,扶则长,生则方,克则损,刑则失。 以内卦为地,外卦为天。青龙论左,白虎论右,朱雀观前,玄武看后,勾陈世爻管中。 覆射者,须定服色事理。如金爻动在乾者内赤外白面方圆之类。此乃究五行动爻身世之法,定克应未来之理,可研穷而报究,不可谬意取用。 六爻安静,先看世应,有无生合刑冲害,又要观发动之爻,次究伏爻在何位下,后审卦身有无吉囚,然后定休咎。法曰:彼来生合我者,顺也,我去生合彼者;逆也。此为吉凶之源,是故生生之谓易,通变之谓事也。

白话以官鬼爻代表物品,定颜色定形状(古书旧断);如果官鬼居于四个土爻(辰戌丑未),则可以区分物品的轻重(古书旧断)。 以官鬼定颜色,出现于卦中则取正色,伏藏不现则取旁色。伏财能食,伏子能用,伏父能盖载,伏兄不中(「伏财」等句可暂按官鬼伏于财、子、父、兄之下理解,但原句省略成分较重,伏神与飞神的主从关系仍宜注明待校)。再以金木水火土五行来细分,动爻也可以取用。 有人问:以官鬼定颜色,出现取正色、伏藏取旁色,怎么理解? 回答说:官鬼出现取男象(古书旧断),伏藏取女象(古书旧断);「反对取之」疑谓反过来对举取象,具体句义待校(此为古代性别取象旧说,现代仅视作显藏符号)。官鬼为正物,随其五行属性来取定。应爻代表外表,为皮毛;世爻代表内里,为形状。阳为天,主圆形;阴为地,主方形。应爻在外卦主长(古书旧断),应爻在内卦主短(古书旧断)。应爻旺相主新物(古书旧断),应爻休囚主旧物(古书旧断)。子孙爻发动,物品有足(古书旧断);兄弟爻动,物品有皮(古书旧断);财爻动,物品可食用(古书旧断);父母爻动,物品有生气(古书旧断);官鬼爻动则不中用(古书旧断)。五乡一乡不入(原文作「五乡一乡不入」,「乡」疑为「行」,整句具体断法仍待版本校勘),亦可取物色。 合主圆(古书旧断),扶主长(古书旧断),生主方(古书旧断),克主损坏(古书旧断),刑主丢失(古书旧断)。 以内卦为地,外卦为天。青龙论左方,白虎论右方,朱雀观前方,玄武看后方,勾陈与世爻管中间。 射覆之人,必须确定服色和事理。譬如金爻动在乾卦中,则主内赤外白、表面或形状取方圆之类(“面方圆”具体句读待校)(古书旧断)。这就是研究五行、动爻、卦身、世爻的方法,用以推定克应及未来之理(原文「定克应未来之理」,此处「克应」或指应验之意),原文作“可研穷而报究”,“报究”疑有讹脱,今仅据上下文暂释为深入研求,不径改原字;不可胡乱臆测取用。 六爻全部安静时,先看世爻和应爻,有没有生合刑冲害的关系;又要看哪个爻发动(前称六爻安静而后又言发动之爻,原文前后抵牾,或有脱文,暂存疑);再究察伏爻在哪一位之下;然后审察卦身有无吉囚(原文作「吉囚」,疑为「休囚」之讹;若从疑校,意为再审卦身有无及其旺相休囚);最后才定吉凶休咎。断法说:对方来生合我方的,是顺;我方去生合对方的,是逆。这就是吉凶的根源,所以说生生不息就是易的含义,通达变化就是做事的道理。

按这段在前一节「占射覆」的基础上,进一步讲怎样确定被覆盖物品的颜色、形状、功能和方位。官鬼爻主要用于取物类与颜色,形状另结合世应、阴阳及合扶生克刑等关系来判断。颜色规则是:官鬼出现在卦面上取正色(五行本色),伏藏在其他爻下取旁色(偏色)。原文借当时性别显隐观念说明显与伏的区别,属时代性取象。现代常见解读:今天宜把它理解为传统显隐取象,而非现实性别判断。 物品功能方面,原文依次称“伏财”“伏子”“伏父”“伏兄”,分别配能食、能用、能盖载、不中;究竟指官鬼伏于相应飞神之下,还是指伏神自身为该六亲,须据本书前后例证或版本校定,现阶段不宜定死。动爻也可以取功能:子孙动物有足,兄弟动有皮,财爻动可食,父母爻动原书取物有生气之象,官鬼发动则称不中用。形状判断沿用了前节的逻辑:合为圆、扶为长、生为方、克为损、刑为失。六神被用来定方位——青龙左、白虎右、朱雀前、玄武后、勾陈与世爻管中央。 最后一段讲的是通用的断卦次序,但原文此处前后有矛盾:既称「六爻安静」,紧接又要求「观发动之爻」,可能有脱误或别义,不能据此强排固定次序。其余思路是先从世应关系入手,再看伏爻藏在何位之下,最后审卦身有无和旺衰,综合起来才定吉凶。并且给出一条原则——对方来生合我是顺局,我去生合对方是逆局,本段把这作为判断顺逆吉凶的根本依据。 【研读要点】书中旧法:官鬼出现取正色,伏藏取旁色,用五行属性定颜色;原文「伏财、伏子、伏父、伏兄」分别配能食、能用、能盖载、不中,其具体飞伏句法尚待校;书中旧断以不同六亲发动取物性:子孙动有足,兄弟动有皮,财动可食,父母动有生气,官鬼动不中;书中射覆旧法以六神配方位:青龙左、白虎右、朱雀前、玄武后、勾陈管中;末段「六爻安静」与「观发动之爻」前后矛盾,断卦次序或有脱文;本段以彼来生合我为顺、我去生合彼为逆作为判断原则 【术语考释】 · 官鬼 · 伏藏 · 六亲 · 六神 · 世应 · 卦身 · 动爻 · 伏爻 · 青龙 · 白虎 · 朱雀 · 玄武 · 勾陈

本章据传统卜筮古善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火珠林》全书目录(64 章)
  1. 易中明义
  2. 六亲根源
  3. 财官辅助
  4. 独发乱动
  5. 世应相克
  6. 公私用事
  7. 出现伏藏
  8. 占财伏鬼
  9. 占财伏兄
  10. 财伏父子
  11. 占鬼伏兄
  12. 占鬼伏财
  13. 官伏父母
  14. 官伏子孙
  15. 官鬼伏官
  16. 出现重迭
  17. 子孙独发
  18. 兄弟独发
  19. 父母独发
  20. 官鬼独发
  21. 妻财独发
  22. 占身命
  23. 占形性
  24. 占运限
  25. 占婚姻
  26. 占孕产
  27. 占科举
  28. 占谒贵
  29. 占买卖
  30. 占求财
  31. 占博戏
  32. 占出行
  33. 占行人
  34. 占逃亡
  35. 占逃亡方位
  36. 占盗贼鬼祟
  37. 占贼盗
  38. 占鬼神
  39. 占词讼
  40. 占脱事散忧
  41. 占疾病
  42. 病忌官鬼
  43. 病忌父兄
  44. 占医药
  45. 占家宅
  46. 占人口
  47. 占起造迁移(附:阳宅)
  48. 占耕种
  49. 占蚕桑
  50. 占畜养
  51. 占渔猎
  52. 占坟墓
  53. 占朝国
  54. 占征战
  55. 占天时
  56. 占天道晴雨
  57. 占射覆
  58. 覆射物色(节录)
  59. 占来情
  60. 达人事
  61. 占姓字
  62. 占法卦数(节录)
  63. 易道心性
  64. 邵尧夫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