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第 18 章 / 共 24 章 商君书·卷四 461 字

本章导读

本篇是关于国家激励与惩戒机制设计的经典论述。治国之要,无外乎操持“赏”与“刑”两大权柄。商鞅主张“赏厚而信,刑重而必”。赏赐必须极其丰厚且言出必行,如此方能激发出民众为国赴死、奋勇杀敌的狂热欲望;刑罚必须极其严酷且绝不漏网,如此方能彻底斩断民众作奸犯科的念头。更重要的是,赏与刑绝不可滥施,必须完全出于公道,明如日月,不受任何贵族特权与人情世故的干扰。这种基于人性趋利避害本能的二元控制法则,成为了大秦帝国驱使天下、吞并六国的最强引擎。

明赏之务在于重厚,使民利之;明罚之务在于必戮,使民畏之。

白话彰明赏赐的关键在于奖品丰厚,使民众为此感到有利可图而拼命;彰明刑罚的关键在于必须严惩不贷,使民众对此感到深深畏惧而不敢越雷池半步。

按【考释与阐微】法家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在此展露无遗。将治国简化为对民众‘趋利’(重厚之赏)与‘避害’(必戮之罚)本能的精准操控。‘必’与‘信’是制度的灵魂,一旦赏罚机制带有随机性或私情,便无法建立坚不可摧的条件反射。这种将全体国民视为可通过赏罚杠杆进行程序化控制的客体思想,是极权国家高效运转的代码底座。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商君书》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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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篇·更法·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2. 第二篇·垦令·无宿治则邪官不及无佚民则力田农富
  3. 第三篇·农战·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善为国者壹民
  4. 第四篇·去强·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治强之规
  5. 第五篇·说民·辩说不能变法私议不能惑令行法如山
  6. 第六篇·算地·凡世主之患用兵不能审地用民不能审度
  7. 第七篇·开塞·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8. 第八篇·壹言·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国无异心
  9. 第九篇·错法·错法于民以正纲纪人主之明也
  10. 第十篇·战法·凡战者以法相胜以势相乘严阵肃整
  11. 第十一篇·问货·财货之聚散谷物之低昂平货足食
  12. 第十二篇·定分·分定而民不争官守而民不乱立分正名
  13. 第十三篇·兵守·守法防危御乱守疆设险以固城池
  14. 第十四篇·靳令·令不审则臣私行法不严则民自专
  15. 第十五篇·修权·权制在主威命在上一操一舍天下震肃
  16. 第十六篇·徕民·徕邻国之农实秦中之壤富国厚基
  17. 第十七篇·刑约·约刑明禁慎罚明教刑以止刑
  18. 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19. 第十九篇·画策·深谋远虑因势定谋算无遗策
  20. 第二十篇·境内·分邑建功军功爵制二十等爵行法于秦
  21. 第二十一篇·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国强政作民之所乐民强国弱
  22. 第二十二篇·御盗·防奸绝盗严纲整肃保民安居
  23. 第二十三篇·立道·法立道显明王垂统以法定国
  24. 第二十四篇·权者·操权驭众主威独断天下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