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本章导读
本篇是关于国家激励与惩戒机制设计的经典论述。治国之要,无外乎操持“赏”与“刑”两大权柄。商鞅主张“赏厚而信,刑重而必”。赏赐必须极其丰厚且言出必行,如此方能激发出民众为国赴死、奋勇杀敌的狂热欲望;刑罚必须极其严酷且绝不漏网,如此方能彻底斩断民众作奸犯科的念头。更重要的是,赏与刑绝不可滥施,必须完全出于公道,明如日月,不受任何贵族特权与人情世故的干扰。这种基于人性趋利避害本能的二元控制法则,成为了大秦帝国驱使天下、吞并六国的最强引擎。
明赏之务在于重厚,使民利之;明罚之务在于必戮,使民畏之。
白话彰明赏赐的关键在于奖品丰厚,使民众为此感到有利可图而拼命;彰明刑罚的关键在于必须严惩不贷,使民众对此感到深深畏惧而不敢越雷池半步。
按【考释与阐微】法家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在此展露无遗。将治国简化为对民众‘趋利’(重厚之赏)与‘避害’(必戮之罚)本能的精准操控。‘必’与‘信’是制度的灵魂,一旦赏罚机制带有随机性或私情,便无法建立坚不可摧的条件反射。这种将全体国民视为可通过赏罚杠杆进行程序化控制的客体思想,是极权国家高效运转的代码底座。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商君书》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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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更法·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 第二篇·垦令·无宿治则邪官不及无佚民则力田农富
- 第三篇·农战·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善为国者壹民
- 第四篇·去强·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治强之规
- 第五篇·说民·辩说不能变法私议不能惑令行法如山
- 第六篇·算地·凡世主之患用兵不能审地用民不能审度
- 第七篇·开塞·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 第八篇·壹言·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国无异心
- 第九篇·错法·错法于民以正纲纪人主之明也
- 第十篇·战法·凡战者以法相胜以势相乘严阵肃整
- 第十一篇·问货·财货之聚散谷物之低昂平货足食
- 第十二篇·定分·分定而民不争官守而民不乱立分正名
- 第十三篇·兵守·守法防危御乱守疆设险以固城池
- 第十四篇·靳令·令不审则臣私行法不严则民自专
- 第十五篇·修权·权制在主威命在上一操一舍天下震肃
- 第十六篇·徕民·徕邻国之农实秦中之壤富国厚基
- 第十七篇·刑约·约刑明禁慎罚明教刑以止刑
- 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 第十九篇·画策·深谋远虑因势定谋算无遗策
- 第二十篇·境内·分邑建功军功爵制二十等爵行法于秦
- 第二十一篇·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国强政作民之所乐民强国弱
- 第二十二篇·御盗·防奸绝盗严纲整肃保民安居
- 第二十三篇·立道·法立道显明王垂统以法定国
- 第二十四篇·权者·操权驭众主威独断天下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