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御盗·防奸绝盗严纲整肃保民安居
本章导读
本篇集中体现了法家对基层社会进行超高强度网格化管控的治安哲学。国家之患,不仅在外敌,更在于内贼。为了“防奸绝盗”,商鞅在地方推行严酷的什伍连坐法与告奸制度。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一人犯罪,邻里同罪。这种制度将治安防范的责任与极刑的恐惧强行均摊给每一个老百姓,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宗族乡愿庇护网络,使得整个社会变成了一张互相监视的巨大天网。盗贼与奸人不仅无处藏身,甚至无人敢于包庇。境域由此清平,民安其业,但也意味着民众隐匿与结社空间的彻底消亡。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白话命令民众编制为十家一什、五家一伍的基层组织,让他们互相监视纠察,实行连坐定罪。知情不举报坏人的,处以腰斩极刑;主动举报坏人的,给予和战场斩首立功一样丰厚的赏赐;包庇隐藏坏人的,给予和投降敌军一样严厉的惩罚。
按【考释与阐微】‘什伍连坐’是法家社会控制技术的最高杰作。通过将‘告密’制度化、利益化(与斩首同赏)与恐怖化(腰斩、同罚),商鞅成功地将人性中的自私与恐惧转化为维持国家治安的廉价且无尽的动力。这不仅摧毁了儒家‘亲亲相隐’的伦理底线,更使得国家暴力的神经末梢如水银泻地般穿透了所有中间阶层,直达每一个社会细胞。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商君书》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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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更法·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 第二篇·垦令·无宿治则邪官不及无佚民则力田农富
- 第三篇·农战·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善为国者壹民
- 第四篇·去强·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治强之规
- 第五篇·说民·辩说不能变法私议不能惑令行法如山
- 第六篇·算地·凡世主之患用兵不能审地用民不能审度
- 第七篇·开塞·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 第八篇·壹言·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国无异心
- 第九篇·错法·错法于民以正纲纪人主之明也
- 第十篇·战法·凡战者以法相胜以势相乘严阵肃整
- 第十一篇·问货·财货之聚散谷物之低昂平货足食
- 第十二篇·定分·分定而民不争官守而民不乱立分正名
- 第十三篇·兵守·守法防危御乱守疆设险以固城池
- 第十四篇·靳令·令不审则臣私行法不严则民自专
- 第十五篇·修权·权制在主威命在上一操一舍天下震肃
- 第十六篇·徕民·徕邻国之农实秦中之壤富国厚基
- 第十七篇·刑约·约刑明禁慎罚明教刑以止刑
- 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 第十九篇·画策·深谋远虑因势定谋算无遗策
- 第二十篇·境内·分邑建功军功爵制二十等爵行法于秦
- 第二十一篇·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国强政作民之所乐民强国弱
- 第二十二篇·御盗·防奸绝盗严纲整肃保民安居
- 第二十三篇·立道·法立道显明王垂统以法定国
- 第二十四篇·权者·操权驭众主威独断天下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