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开塞·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开塞》篇是法家学派关于人类社会演进史的巅峰之作,堪称中国古代的“社会契约论”与“国家起源说”。商鞅以冷峻的目光审视历史,指出人类社会经历了由母系氏族的“亲亲爱私”(血缘本位),到前国家时代的“立贤(道德本位)”,再到因人口暴增、资源争夺而不得不进入的“立权势以相制”的法治时代。“开”与“塞”指历史治道演进的开启与闭环。商鞅论证了法家权力政治与暴力机器的出现,不是暴君的私欲,而是人类社会解决资源短缺与无序分争的必然历史结果。
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无别,分争而无止。故圣人作,立权势以相制,制分爵以相引,立法度以相齐。
白话天地开辟而后人类诞生。在那个上古时代,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却不知道父亲,其行事原则是偏爱血缘亲属而维护私利。偏爱亲属就会产生宗派分别,维护私利就会导致阴险狡诈。人口众多却缺乏名分的界定,纷争与抢夺就会永无休止。因此圣人顺应时势而起,建立国家权力和威势来互相制约,创制名分和爵位来引导民众,制定法律和制度来统一人们的行为。
按【考释与阐微】“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精确描述了原始母系社会的群婚制特征,证明法家具有极强的人类学实证精神。“亲亲则别,爱私则险”彻底否定了儒家将“亲亲”视为政治基石的温情主义。商鞅深刻指出,资源的稀缺必然导致“分争”,而解决丛林法则的唯一路径就是建立掌握绝对暴力的国家机器(权势),并通过法律(法度)与利益分配体系(分爵)重建社会秩序。这构成了法家制度文明的合法性来源: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终结人类因私欲而导致的自我毁灭。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商君书》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商君书》全书目录(24 章)
- 第一篇·更法·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 第二篇·垦令·无宿治则邪官不及无佚民则力田农富
- 第三篇·农战·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善为国者壹民
- 第四篇·去强·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治强之规
- 第五篇·说民·辩说不能变法私议不能惑令行法如山
- 第六篇·算地·凡世主之患用兵不能审地用民不能审度
- 第七篇·开塞·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 第八篇·壹言·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国无异心
- 第九篇·错法·错法于民以正纲纪人主之明也
- 第十篇·战法·凡战者以法相胜以势相乘严阵肃整
- 第十一篇·问货·财货之聚散谷物之低昂平货足食
- 第十二篇·定分·分定而民不争官守而民不乱立分正名
- 第十三篇·兵守·守法防危御乱守疆设险以固城池
- 第十四篇·靳令·令不审则臣私行法不严则民自专
- 第十五篇·修权·权制在主威命在上一操一舍天下震肃
- 第十六篇·徕民·徕邻国之农实秦中之壤富国厚基
- 第十七篇·刑约·约刑明禁慎罚明教刑以止刑
- 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 第十九篇·画策·深谋远虑因势定谋算无遗策
- 第二十篇·境内·分邑建功军功爵制二十等爵行法于秦
- 第二十一篇·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国强政作民之所乐民强国弱
- 第二十二篇·御盗·防奸绝盗严纲整肃保民安居
- 第二十三篇·立道·法立道显明王垂统以法定国
- 第二十四篇·权者·操权驭众主威独断天下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