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国强政作民之所乐民强国弱

第 21 章 / 共 24 章 商君书·卷五 527 字

本章导读

本篇提出了中国思想史上最为惊世骇俗、也最具争议的治国论断:“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商鞅认为,民众如果拥有过多的知识、财富和独立意志(即“民强”),就会变得狡猾、骄奢、难以驱使,国家权力就会被削弱;相反,只有让民众保持愚朴、贫乏且时刻处于法律的威压之下(即“民弱”),他们才会乖乖地专心务农、拼死作战,国家才会强盛。因此,有道之国必须通过剥夺民众的奢侈欲望,统一民众的思想,使其始终处于对生存的饥渴与对法令的恐惧中。这套极端零和博弈理论揭示了集权机器的底层密码。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

白话民众处于弱势,国家就会强大;民众势力强大,国家就会虚弱。因此,深谙治国之道的国家,必然把削弱民众作为第一要务。民众淳朴愚钝,国家战斗力就强;民众放纵巧诈,国家实力就会衰弱。民众软弱就会遵守法纪,放纵就会超越本分、图谋不轨。

按【考释与阐微】本段触及了古典法家理论中最黑暗、最冷酷的内核——国家机器与民众私权的绝对对立。商鞅将‘民’与‘国’视为此消彼长的两极。‘弱民’并非在肉体上消灭民众,而是在精神与经济上对其进行极限压制与剥夺。通过制造常态化的匮乏与恐惧,消除民间自组织力量,将国民彻底驯化为统治者手中最易驱使的资源耗材。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商君书》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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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篇·更法·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2. 第二篇·垦令·无宿治则邪官不及无佚民则力田农富
  3. 第三篇·农战·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善为国者壹民
  4. 第四篇·去强·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治强之规
  5. 第五篇·说民·辩说不能变法私议不能惑令行法如山
  6. 第六篇·算地·凡世主之患用兵不能审地用民不能审度
  7. 第七篇·开塞·天地设而民生当此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8. 第八篇·壹言·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国无异心
  9. 第九篇·错法·错法于民以正纲纪人主之明也
  10. 第十篇·战法·凡战者以法相胜以势相乘严阵肃整
  11. 第十一篇·问货·财货之聚散谷物之低昂平货足食
  12. 第十二篇·定分·分定而民不争官守而民不乱立分正名
  13. 第十三篇·兵守·守法防危御乱守疆设险以固城池
  14. 第十四篇·靳令·令不审则臣私行法不严则民自专
  15. 第十五篇·修权·权制在主威命在上一操一舍天下震肃
  16. 第十六篇·徕民·徕邻国之农实秦中之壤富国厚基
  17. 第十七篇·刑约·约刑明禁慎罚明教刑以止刑
  18. 第十八篇·赏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明君操国之两柄
  19. 第十九篇·画策·深谋远虑因势定谋算无遗策
  20. 第二十篇·境内·分邑建功军功爵制二十等爵行法于秦
  21. 第二十一篇·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国强政作民之所乐民强国弱
  22. 第二十二篇·御盗·防奸绝盗严纲整肃保民安居
  23. 第二十三篇·立道·法立道显明王垂统以法定国
  24. 第二十四篇·权者·操权驭众主威独断天下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