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产后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论产后病。开篇即立总纲——「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痓,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并逐一解释成因:「新产血虚,多出汗,喜中风」故令病痓;「亡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三病同出一源,都是产后亡血伤津所致,这个「血虚津亏」的前提贯穿全篇。
方治上,郁冒用小柴胡汤;病解能食而七八日更发热者,此为胃实,大承气汤主之;产后腹痛烦满不得卧者,枳实芍药散;不愈者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下瘀血汤主之;产后中风、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者,竹叶汤;虚烦呕逆者,竹皮大丸;热利下重者,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产后既虚且实,攻补之间分寸最难,本篇给的正是这个分寸。
论一首 证六条 方十七首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痓,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师曰:新产血虚,多出汗,喜中风,故令病痓。何故郁冒?师曰:亡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何故大便难?师曰: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产妇郁,其脉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坚,但头汗出。所以然者,血虚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虚下厥,孤阳上出,故但头汗出。所以产妇喜汗出者,亡阴血虚,阳气独盛,故当汗出,阴阳乃复。所以便坚者,呕不能食也,小柴胡汤主之。方见呕吐中。
病解能食,七八日而更发热者,此为胃热气实,大承气汤主之。 方见痓病中。
妇人产后腹中痛,当归生姜羊肉汤主之,并治腹中寒疝,虚劳不足。方见寒疝中。
妇人产后腹痛,烦满不得卧,枳实芍药散主之。方:枳实烧令黑勿令太过 芍药 等分
上二味,杵为散,服方寸匕,日三服。并主痈脓,以麦屑粥下之。
师曰:产妇腹痛,法当与枳实芍药散,假令不愈者,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与下瘀血汤服之。主经水不利若瘀血。方:大黄二两 桃仁三十枚,去皮尖 蟅虫二十枚,熬去足
上三味,末之,炼蜜和为四九,以酒一升,煎一丸,取八合,顿服之,新血利下如豚肝。
妇人产后七八日,无太阳证,少腹坚痛,此恶露不尽,不大便四五日,趺阳脉微实,再倍其人发热,日晡所烦躁者不食,食即谵语,利之即愈,宜大承气汤。热在里,结在膀胱也。方见痉病中。
妇人产得风,续之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时时有热,心下坚,干呕,汗出虽久,阳旦证续在耳。可与阳旦汤,即桂枝汤是也。方见下利中。 邓氏本“得”作“后”,“坚”作“闷”。妇人产后中风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竹叶汤主之。方:竹叶一把 葛根三两 防风一两 桔梗 桂枝去皮 人参甘草炙 各一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大枣十五枚,擘 生姜五两,切
上十味,咀,以水一斗,煮取二升半,去滓,分温三服,温覆使汗出。颈项强,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煎药,扬去沫。呕者,加半夏半升,洗。
妇人乳中虚,烦乱呕逆,安中益气,竹皮大丸主之。
方:生竹茹二分 石膏二分,研 桂枝一分,去皮 甘草七分,炙 白薇一分
上五味,末之,枣肉和丸如弹丸大,以饮服一丸,日三夜二服。有热者,倍白薇;烦喘者,加柏实一分。
妇人产后下利虚极,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主之。方:白头翁二两 黄连 柏皮 秦皮 各三两 甘草二两,炙 阿胶二两
上六味,咀,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胶,令消尽,分温三服。
附方:妇人多在草蓐得风,四肢苦烦热,皆自发露所为。头痛者,与小柴胡汤;头不痛但烦,与三物黄芩汤。方:小柴胡汤方见呕吐中。
黄芩一两 苦参二两 干地黄四两上药咀,以水八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多吐下虫。见《千金》。
治妇人产后虚羸不足,腹中刺痛不止,吸吸少气,或苦少腹拘急,挛痛引腰背,不能食饮。产后一月,日得服四五剂为善,令人强壮。内补当归建中汤方:当归四两 桂枝去皮,三两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咀,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日令尽。若大虚,加饴糖六两,汤成,内之于火上暖,令饴糖消。若无生姜,则以干姜代之。若其人去血过多,崩伤内衄不止,加地黄六两、阿胶二两,合八种,汤成,去滓,内阿胶。若无当归,以穹藭代之。见《千金》。
本章据明洪武吴迁抄本(李冠杰整理)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东方智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金匮要略方》全书目录(25 章)
-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 痓湿暍病脉证并治第二
-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
-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 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
- 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第六
- 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并治第七
- 奔豚气病脉证并治第八
- 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并治第九
- 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并治第十
-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 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 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 黄疸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 惊悸衄吐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并治第十六
- 呕吐哕下利病脉证并治第十七
-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 趺蹶手指臂胫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并治第十九
- 杂疗方第二十
-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一
- 妇人产后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 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三
- 禽兽虫鱼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