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豚气病脉证并治第八
篇幅最短的一篇,仅三百五十余字,但病名与病机记载得极清楚。奔豚病的典型表现是「从少腹起,上冲咽喉,发作欲死,复还止」——一股气自小腹上冲至咽喉,发作时濒死感强烈,过后又完全缓解。仲景明言其成因:「皆从惊恐得之」,与惊怖、吐脓、火邪同列为四种从惊而发的病。
三方各有所主:气上冲胸、腹痛、往来寒热者,奔豚汤;发汗后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桂枝加桂汤;发汗后脐下悸、欲作奔豚者,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先治其未发。这一篇是中医文献中对发作性躯体症状最早的完整描述。
论二首 方三首
白话本篇收录论二首,方三首。
师曰:病有奔豚,有吐脓,有惊怖,有火邪,此四部病皆从惊发得之。
白话老师说:疾病中有奔豚、有吐脓、有惊怖、有火邪,这四类病都是由受惊而引发的。
按「火邪」指与火法、温热刺激有关而形成的病证名称;本篇后文烧针受寒而发奔豚,即与此类治法背景相接。
师曰:奔豚病者,从少腹起,上冲咽喉,发作欲死,复还止,皆从惊恐得之。
白话老师说:奔豚病发作时,气从少腹向上冲到咽喉,发作起来使人感觉像要死去一样,过后又自行平复停止,都是由惊恐引发的。
按「奔豚」以小猪奔突来形容气从少腹急速上冲的发作状态,是本篇的病名。
奔豚,气上冲胸,腹痛,往来寒热,奔豚汤主之。方:甘草炙 芎藭 当归 各二两 半夏四两,洗 黄芩二两 生葛五两 芍药二两 生姜四两,切 甘李根白皮切,一升
白话奔豚发作,气向上冲到胸部,伴有腹痛、寒热往来,用奔豚汤。方:甘草二两(炙)、芎藭二两、当归二两、半夏四两(洗)、黄芩二两、生葛五两、芍药二两、生姜四两(切)、甘李根白皮一升(切)。
按本条以气上冲胸、腹痛并见寒热往来为奔豚汤证的辨证要点。
上九味,咀,以水二斗,煮取五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夜一服。
白话以上九味,切碎,用水二斗煎煮,取五升,去滓,每次温服一升,一日三次,夜间再服一次。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方:桂枝五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五枚,擘
白话用烧针使病人发汗后,针处又受了寒,局部隆起赤色硬核的,一定会发作奔豚;若气从少腹向上冲到心胸,就在每个赤核上灸一壮,并给予桂枝加桂汤。方:桂枝五两(去皮)、芍药三两、生姜三两(切)、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五枚(擘)。
按「烧针」是古代以烧热的针进行刺激、取汗的一类治法;本条所说赤色硬核,是针处受寒后局部隆起发红的表现。
上五味,咀,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本云桂枝汤,今加桂满五两。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气也。
白话以上五味,切碎,用水七升煎煮,取三升,去滓,每次温服一升。原本称为桂枝汤,这里把桂枝加到总共五两。之所以加桂枝,是因为桂枝能泄降奔豚上冲之气。
按「本云桂枝汤」说明此方从桂枝汤加量变化而来,关键变化是把桂枝增至五两。
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方:茯苓半斤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大枣十五枚,擘
白话发汗以后,病人脐下悸动,这是将要发作奔豚的征兆,用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半斤、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一两(炙)、大枣十五枚(擘)。
按「脐下悸」指肚脐下方自觉跳动不安,本条把它作为奔豚欲作的先兆。
上四味,咀,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白话以上四味,切碎,用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使水量减少二升,再放入其余各药,煮取三升,去滓,每次温服一升,一日三次。
按「甘澜水」的具体制法见下一段,即把水反复扬动,使水面产生大量相逐的水珠。
作甘澜水法:取水三斗,置大盆内,以杓扬之,水上有珠子五七千颗相逐,取用之。
白话制作甘澜水的方法:取水三斗,放在大盆中,用杓反复扬水,直到水面有五七千颗水珠相互追逐,再取这种水使用。
按「杓」即舀水用的长柄器具;这里的「五七千颗」照底本原文保留。
本章据明洪武吴迁抄本(李冠杰整理)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金匮要略方》全书目录(25 章)
-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 痓湿暍病脉证并治第二
-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
-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 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
- 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第六
- 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并治第七
- 奔豚气病脉证并治第八
- 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并治第九
- 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并治第十
-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 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 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 黄疸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 惊悸衄吐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并治第十六
- 呕吐哕下利病脉证并治第十七
-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 趺蹶手指臂胫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并治第十九
- 杂疗方第二十
-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一
- 妇人产后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 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三
- 禽兽虫鱼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