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天志上·顺天意者兼相爱反天意者别相恶
本章导读
本篇阐述了墨家独特的宗教与政治哲学——“天志”。墨子将“天”塑造成了一个拥有意志、至公无私的最高主宰,并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天的意志。他提出“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借神明之威来约束人间尤其是王公大人的强权。这种思想并非纯粹的迷信,而是墨子为了推行平民政治、对抗专制王权而巧妙构建的形而上学武器。通过将“兼爱”天理化,墨子为底层民众争得了不可剥夺的生存与平等权利,展现了古代思想家中少有的宪政主义雏形与超越阶级的公平理念。
顺天之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之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天意何欲?欲人之相爱,不欲人之相贼。天道至公,赏善罚恶,昭如日月。
白话顺应上天意志的人,彼此兼爱,互相谋利,必定会得到上天的赏赐;违背上天意志的人,彼此歧视,互相残害,必定会遭到上天的惩罚。上天的意志想要什么呢?想要人们彼此相爱,不想要人们互相残害。天道是极其公平无私的,它赏赐善良惩罚邪恶,就像天上的日月一样昭然若揭。
按此处的‘天’是墨子构建的终极正义法则。与儒家强调天命归属君王不同,墨家的‘天’是平民的保护神,其最高法则即是‘兼爱’。墨子用超自然的力量为世俗的平等博爱背书,以此震慑恣意妄为的统治者,这种用‘神权’限制‘君权’的逻辑在先秦思想史上独树一帜。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墨家类《墨子》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墨子》全书目录(24 章)
- 第一篇·亲士·入国而不存其士则亡国矣归国宝士
- 第二篇·修身·君子战虽有陈而勇为本丧虽有礼而哀为本
- 第三篇·所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慎其所染
- 第四篇·法仪·百工从事皆有法仪莫若法天以理天下
- 第五篇·七患·仓无备粟城无固壁七患生于怠惰
- 第六篇·尚贤上·夫尚贤者政之本也举贤不避亲仇
- 第七篇·尚贤中·尊贤使能厚其禄富之尊之举贤良
- 第八篇·尚贤下·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贤者在位天下大定
- 第九篇·尚同上·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一同天下之义
- 第十篇·尚同中·里长乡长国君天子上下同心其道若一
- 第十一篇·尚同下·同乎天子又同乎天顺天意以治民
- 第十二篇·兼爱上·兼相爱交相利天下之乱生于不相爱
- 第十三篇·兼爱中·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
- 第十四篇·兼爱下·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 第十五篇·非攻上·攻伐无义大国暴寡兼并残贼天下大恶
- 第十六篇·非攻中·天下非攻师出无名枯骨盈野春耕秋获俱废
- 第十七篇·非攻下·古者圣王诛暴乱不伐无罪非攻之辨
- 第十八篇·节用上·凡足以充虚继气致充实而已去无益之费
- 第十九篇·节葬下·厚葬久丧非所以利民竭资财而废民业
- 第二十篇·天志上·顺天意者兼相爱反天意者别相恶
- 第二十一篇·明鬼下·明鬼神之灵惩恶扬善天下肃齐
- 第二十二篇·非乐上·大钟鸣鼓琴瑟竽笙费民之力夺农之时
- 第二十三篇·非命中·命者暴人之论也强本节用在于人力
- 第二十四篇·贵义·万事莫贵于义天下之广莫大乎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