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法仪·百工从事皆有法仪莫若法天以理天下

第 4 章 / 共 24 章 墨子·卷一 753 字

本章导读

《法仪》篇集中体现了墨家极其严密的逻辑学基础与客观真理观。墨子以百工匠人所使用的规、矩、水、绳为隐喻,首次在中国思想史上提出了社会治理必须遵循客观、统一的“法仪”(即绝对标准)。在墨子看来,统治者的个人好恶、门阀礼法都具有主观局限性,唯有“法天”才是至高无上的准则。因为“天”的意志是博爱无私的,它不分贵贱地恩施万物。这种借“天志”来制约君权、为平民争取生存权利的理论,是墨家政治哲学中极具民主启蒙色彩的微言大义。它宣告了任何背离天下百姓根本利益的政治操作,都是违背“天道”的非法之举。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百工从事,皆有法仪。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治天下不可以无仪,法仪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恩施万物。

白话天下做任何事情的人,都不可以没有客观的法则和标准。没有法则标准却能把事情办成的,是根本不存在的。哪怕是普通百工匠人做工,也都有他们遵循的法则标准。工匠们用角尺来画方形,用圆规来画圆形,用墨线来取直,用水平器来测平,用垂线来测算端正。治理天下更不可以没有法则标准,而最根本的法则标准莫过于效法“天”。因为上天的运行广阔无边且没有私心,其恩泽毫无偏袒地施加于天下万物。

按【字词考释】“法仪”即法则、标准、法度;“县”同“悬”,指测垂直的悬锤(铅垂线)。【墨学伦理辨析】墨家逻辑学极度重视“度量衡”式的客观验证。墨子将几何学上的规矩准绳延伸至政治伦理,确立了“天”作为唯一的绝对法理源头。天志之所以合法,在于其“广而无私”的纯粹功利性(恩施万物)。【平民救世阐微】工匠的工具被奉为真理的隐喻,代表了技术理性的崛起。“法天”本质上是对世俗君主专制权力的解构,君主的意志如果违背了保障平民生存的客观规律,底层人民便掌握了对其进行道义审判的终极尺度。

本章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墨家类《墨子》二十四篇正统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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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篇·亲士·入国而不存其士则亡国矣归国宝士
  2. 第二篇·修身·君子战虽有陈而勇为本丧虽有礼而哀为本
  3. 第三篇·所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慎其所染
  4. 第四篇·法仪·百工从事皆有法仪莫若法天以理天下
  5. 第五篇·七患·仓无备粟城无固壁七患生于怠惰
  6. 第六篇·尚贤上·夫尚贤者政之本也举贤不避亲仇
  7. 第七篇·尚贤中·尊贤使能厚其禄富之尊之举贤良
  8. 第八篇·尚贤下·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贤者在位天下大定
  9. 第九篇·尚同上·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一同天下之义
  10. 第十篇·尚同中·里长乡长国君天子上下同心其道若一
  11. 第十一篇·尚同下·同乎天子又同乎天顺天意以治民
  12. 第十二篇·兼爱上·兼相爱交相利天下之乱生于不相爱
  13. 第十三篇·兼爱中·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
  14. 第十四篇·兼爱下·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15. 第十五篇·非攻上·攻伐无义大国暴寡兼并残贼天下大恶
  16. 第十六篇·非攻中·天下非攻师出无名枯骨盈野春耕秋获俱废
  17. 第十七篇·非攻下·古者圣王诛暴乱不伐无罪非攻之辨
  18. 第十八篇·节用上·凡足以充虚继气致充实而已去无益之费
  19. 第十九篇·节葬下·厚葬久丧非所以利民竭资财而废民业
  20. 第二十篇·天志上·顺天意者兼相爱反天意者别相恶
  21. 第二十一篇·明鬼下·明鬼神之灵惩恶扬善天下肃齐
  22. 第二十二篇·非乐上·大钟鸣鼓琴瑟竽笙费民之力夺农之时
  23. 第二十三篇·非命中·命者暴人之论也强本节用在于人力
  24. 第二十四篇·贵义·万事莫贵于义天下之广莫大乎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