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总义(一)
本章要义:四生地忌冲,四库地旧文称宜冲开但须全局细裁,不可机械套用。;旺相冲衰弱较易连根拔除,衰弱冲旺相反而激发旺气。
阳支动且强,速达显灾祥。 子,寅,辰,午,申,戌,阳也,其性动,其势强,其发至速,其灾祥至显。 阴支静且专,否泰每经年。 丑,卯,巳,未,酉,亥,阴也。其性静,其气专,其否泰之验,每经年而始见。 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逄冲子细裁。 寅申巳亥,四生也;忌冲动。辰戌丑未,四库也;宜冲开。子午卯酉,四败也,有逄合而喜冲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冲也;有逄冲而喜合者,不若库地之必不可闭也,宜详细裁之。 支神祇以冲为重,刑与害兮动不动。 冲者必是相克,所以必动,至于刑害之间,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动不动之异。 暗冲暗会尤为喜,彼冲我兮皆冲起。 如柱中所无,局取多者冲会暗神,比明冲明会尤佳,如子去冲午,柱中有寅与戌会者是也,日干为我,提纲为彼,提纲为我,年时为彼,四柱为我,岁月为彼,我寅彼申,是彼冲(克)我,我子彼午,是我冲(克)彼。 旺者冲衰衰者拔,衰者冲旺旺神发。 子旺午衰,则午因冲而本拔,子衰午旺,则午因冲而发福,余仿此。 阳顺阴逆,其理固殊,阳生阴死,其论勿执。 以天干布地支,而生死之道出焉,阳顺阴逆,其理非无出也,然甲木死于午,午为泄之地,理固然矣,乙木见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阴阳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若专执生死推断,则误矣。 天全一气,不可使地道莫之载。 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相冲,为地莫载。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覆。 寅卯辰,而遇甲乙庚辛相冲,为天莫覆。 阳乘阳位阳气昌,最要行程安顿。 六阳之位,独子寅辰为阳方,乃阳位之纯,五阳居之,其旺无比,其行运最宜阴顺安顿之地。 阴乘阴位阴气盛,还须道路光亨。 六阴之位,独未酉亥为阴方,乃阴位之纯,五阴居之,其盛无比,其行运宜阳明光亨之地。 地生天者,天衰怕冲。 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皆支生日,如日主衰弱,而支逄冲,则根拔矣。 天合地者,地旺喜静。 如戊子(戊子癸水财),己亥(己亥甲木官,壬水财),壬午(壬午丁火财,己土官),癸巳(癸巳戊土官,丙火财)之类,皆支中人元与天干相合,此乃下财官,旺则得其用矣,不直冲坏。 甲申(申中庚生壬,壬生甲)戊寅(寅中甲生丙,丙生戊),是为煞印相生。 庚寅(寅中丙生戊,戊生庚)癸丑(丑中巳生辛,辛生癸),亦是煞印两旺。 上下贵乎情协。 天干地支,虽非相生,却有情而不悖。 左右贵乎志同。 左右虽不全一气三物,却化生而不错。 始其所始,终其所终,富贵福寿,永乎无穷。 年月为始,日时不反悖之,日时为终,年月不妒忌之。 凡局中所之神,本于年支,有所渊源,引于时支,有所归者,皆为始终得所,则富贵福寿,永乎无穷矣。 论
白话经文说:阳性地支好动而且力量强悍,吉凶灾祥到来迅速并且显现分明(古书旧断)。原注说:子、寅、辰、午、申、戌属于阳支,本性好动,气势强悍,发生速度最快,带来的灾祸与吉祥非常显明(古书旧断)。经文说:阴性地支喜静而且气势专一,显现厄运或好运往往需要经年累月。原注说:丑、卯、巳、未、酉、亥属于阴支,其性沉静,其气专一,其否泰之应验,每每经年才显现。经文说:四生之地害怕被冲动(古书旧断),四库之地则适宜被冲开(古书旧断),四败之地遇到冲(此处原文“逄”通“逢”)则需要仔细裁度。原注说:寅申巳亥为四生之地,忌讳冲动(古书旧断);辰戌丑未为四库之地,适宜冲开(古书旧断);子午卯酉为四败之地,有遇合而喜冲的,但不像四生之地那样必定不可被冲;有遇冲而喜合的,但不像四库之地那样必定不可被封闭,需详细裁度。经文说:论地支的作用,以相冲最为紧要;至于刑与害,则要看究竟动还是不动。原注说:相冲必定是相克,所以必定会动(古书旧说,注:这是该注对六冲机理的概括,不宜改写成现代普遍的五行生克事实);至于刑害之间,又有相生相合的关系存在,所以有动和不动的区别。经文说:暗冲暗会尤其令人欣喜(古书旧断),不论彼方冲我还是我方冲彼,都能将气势冲起来。原注说:比如四柱中本来没有的地支,取局中多数的地支去冲会暗藏之神,比明冲明会更好(古书旧断);比如子去冲午,柱中另有寅与戌来会合火局就是这种情况。日干为我,提纲(月令)为彼;提纲为我,年柱时柱为彼;四柱为我,流年流月为彼。我方是寅而彼方是申,就是彼来冲克我;我方是子而彼方是午,就是我去冲克彼。经文说:气势旺的一方去冲衰弱的一方,衰弱者会被连根拔起(古书旧断);气势衰弱的一方去冲旺相的一方,旺相者的气势反而会被激发(古书旧断)。原注说:子水旺而午火衰,午火就因冲而根基拔除(古书旧断);子水衰而午火旺,午火就因冲而发福(古书旧断),其余类推。经文说:阳干顺行阴干逆行其中道理固然不同,但“阳生阴死”的论断切勿固执拘泥。原注说:把天干布置在地支上,生死的道理就出来了,阳顺阴逆的道理并非没有来历;然而甲木死于午,午是泄气之地,道理固然如此;乙木见亥,亥中有壬水,是乙木的嫡母,怎么能说是死地呢?凡是看八字,都应当详细考察干支轻重的机微、母子相依的势态、阴阳消长的道理,然后论断吉凶才可以;如果专执十二长生的生死来推断,就会出错了。经文说:天干全是一气,不可以让地道无法承载它。原注说:四甲四乙(疑指四干皆甲或皆乙等天干一气之局,原句省略,待底本校定),而地支遇到寅申相冲、卯酉相冲,就是地道无法承载。经文说:地支全齐三物,不可以让天道无法覆盖它。原注说:地支寅卯辰全齐,而天干遇到甲乙庚辛相冲,就是天道无法覆盖。经文说:阳干居阳位阳气昌盛,大运最要行到安顿之地。原注说:六阳之位中,独有子寅辰为阳方,乃纯正的阳位,五阳干之任一居于这些纯阳之位,旺盛无比(古书旧断),行运最适宜走阴顺安顿之地。经文说:阴干居阴位阴气极盛,大运还须走向光明通亨之路。原注说:六阴之位中,独有未酉亥为阴方,乃纯正的阴位,五阴干之任一居于这些纯阴之位,盛大无比(古书旧断),行运适宜走阳明光亨之地。经文说:地支生天干的格局,天干衰弱就害怕地支被冲。原注说: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都是地支生日干,如果日主衰弱而地支遇到冲,根基就被拔除了(古书旧断)。经文说:天干与地支暗合的格局,地支旺相就喜欢保持安静。原注说:如戊子(戊与子中癸水合,为财),己亥(己与亥中甲木合为官、壬水为财),壬午(壬与午中丁火合为财、己土为官),癸巳(癸与巳中戊土合为官、丙火为财)之类,都是支中人元与天干相合,这就是坐下暗藏的财官,旺相就能得其所用,不直冲坏(原文作“不直冲坏”,疑指不宜直冲而坏其所用;仍保留原字待校)。原注接着举例说:甲申(申中庚金生壬水,壬水生甲木)、戊寅(寅中甲木生丙火,丙火生戊土),这是七杀与印绶相生的格局。庚寅(寅中丙火生戊土,戊土生庚金)、癸丑(丑中巳生辛,辛生癸)(原字“巳”,按藏干与生克应疑“己”,此处仅注明,不径改原文),也是杀印两旺的格局。经文说:干支上下贵在情意相协。原注说:天干地支虽然不是相生关系,但只要有情配合而不悖逆就好。经文说:左右贵在志向相同。原注说:左右柱位虽然不全是一气三物的格局,但只要化生得当而不错乱就好。经文说:从应当开始的地方开始,到应当终结的地方终结,这样的命局富贵福寿,永远没有穷尽(古书旧断)。原注说:年月为始,日时不去反悖它;日时为终,年月不去妒忌它。凡局中“所之神”(原文如此,疑有脱字;或有版本作其他文字,待校),根源本于年支而有来历,引申到时支而有归宿,都叫做始终得所,则富贵福寿永无穷尽(古书旧断)。段末“论”字(疑为排版残留,暂按字面照录)。
按这段长文集中探讨了八字中地支的动静、冲合规律以及干支配合原则。原文区分了阳支性急见效快,阴支沉稳起效慢。接着详细分析了地支“冲”的几种情况:古书旧断认为四生之地忌冲、四库之地宜冲开,但这不可机械套用,原注强调四败之地遇冲合要“详细裁之”,冲合须依旺衰、作用及全局细裁。关于相冲,经文提出了“旺者冲衰衰者拔,衰者冲旺旺神发”的法则。文章还批评了死板套用“十二长生法”的做法,强调要具体看干支之间的五行生克本质。后半段着重论述干支结构的配合。提出“天全一气”须有地支承载,地支成方局(地全三物)须有天干覆盖。对于支生日干或干支暗合的格局,当天干衰弱或地支旺相时,分别对冲与静有不同要求。此外,原文强调干支结构应该“上下情协,左右志同”,并提出“始终得所”的概念,重视命局之气有来源、有承接并有归宿,但“始终得所”不能简化为单向流通。整体而言,这段话提醒我们要考察全局动态关系与气机流转。 【要点】四生地忌冲,四库地旧文称宜冲开但须全局细裁,不可机械套用。;旺相冲衰弱较易连根拔除,衰弱冲旺相反而激发旺气。;不可死搬十二长生诀,必须看真实五行生克本质。;天干一气需地支承载,地支成局需天干覆盖,不可冲克使其失去覆载。;干支上下贵在情意相协,左右贵在志向相同,地生天或天合地时对冲静有特定要求。;原注重视命局之气有来源与归宿,所谓“始终得所”不能简化成单向流通。 【术语考释】 · 刑冲合会 · 四库 · 十二长生 · 暗合 · 天覆地载 · 四生 · 四败
本章据清·道光任铁樵增注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