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用精微

第 19 章 / 共 51 章 体用气势 604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命理体用不可一概而论,关键在于通过扶抑达到适宜的中和。;常法之一是以日主为体,以提纲中可为我用之食神、财、官为用。

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有以日主为体,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日主弱,则提纲有物帮身,以制其强神者,亦皆为我用。 有以提纲为体,喜神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提纲财官食神太旺,则取年月时上印比生助为喜神而用之。提纲印比太旺,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 有以四柱为体,暗神为用者,必四柱俱无可用,方取暗冲暗合之神。 有以四柱为体,化神为用者,四柱有合神,无用神,即以四柱为体,而以化合之神为用。 有以化神为体四柱为用者,盖化之真者,化神即为体,取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为用。 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者,四柱中太过不及,用岁运琢削滋助有之。 有以喜神为体辅喜之神为用者,盖所喜之神,不能自用,则以为体,而用辅喜之神。 有以格象为体日主为用者,格局气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克神,皆成一个体段,却是一面气象,与日主无干,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寸过,中间要辨体月,又无形迹,只得用日主自引生喜之神,别求一个活路,有用过于体者,如用食神,而财官尽行隐伏,则太发露浮散,有体用角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下,则角立之,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之,不可一端定也,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别求用神亦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确,而取其最要紧者为用神,即二三用神亦得,须抑扬其轻重,母使有余不足可也。 论

白话经文说:命理之道有“体”与“用”的分别,不能只从一个极端来死板论断,关键在于扶助它或者抑损它能够得到适宜的平衡。旧注说:有的格局是以日主作为“体”,提纲中的食神、财星、官星,都为我所取之“用”。如果日主衰弱,则提纲中有能够帮身的事物,以此来制伏命局中强旺的神,这也都是为我所用。有的格局是以提纲作为“体”,以喜神作为“用”的,这说明日主不能以提纲之神直接为用。如果提纲中的财星、官星、食神太旺,就选取年月时上的印星、比劫生助作为喜神而用它。如果提纲中的印星、比劫太旺,就选取年月时上的食神、伤官、财星、官星作为喜神而用它,这两种情况,是划分体用的正规法则。有的格局是以四柱作为“体”,以暗神作为“用”的,这必须是四柱全都没有可用之神,才去选取暗冲暗合之神。有的格局是以四柱作为“体”,以化神作为“用”的,四柱中有相合的神,却没有用神,就以四柱作为“体”,而以化合之神作为“用”。有的格局是以化神作为“体”,四柱作为“用”的,因为相合化气真正纯粹的,化神本身就成了所据之“体”,那就选取四柱中与这个化神相生相克的事物作为“用”。有的格局是以四柱作为“体”,岁运作为“用”的,四柱中存在太过或者不及,用岁运来进行雕琢或滋助就有这样的情况。有的格局是以喜神作为“体”,辅佐喜神的神作为“用”的,因为所喜的神不能独立为用,就把它作为“体”,而运用辅佐喜神的神。有的格局是以格象作为“体”,日主作为“用”的,格局的气象,以及暗神、化神、忌神、克神,全都汇聚成了一个体段,却自成一面气象,与日主没有干系,或者是伤克日主太过,或者是帮扶日主寸过(此处原文疑有讹字,“寸过”疑为“太过”,暂按字面,待底本核定),这中间想要分辨体月(此处原文疑有讹字,“体月”疑为“体用”,暂按字面,待底本核定),又没有明显形迹,只得就日主自身引出所生、所喜之神,另求一个活路(此句句读与文义未定,暂按字面直译)。有用过于体的,比如用食神,而财星官星尽皆隐伏,则太发露浮散。有体用角立的,体和用都很旺盛,分不出胜负,行大运时又没有分出轻重上下,那就只能任由它们角立着。有体用俱滞的,比如木和火都旺盛,不遇金土,则两者俱滞,不可用一个死板的端点来固定论断。然而,体用当中的“用”,与用神当中的“用”,有分别。如果把体用的用当成用神,固然不可以;舍弃这个另外去寻找用神,也是不可以的。只要斟酌体用真实确切,而从中选取最要紧的那个作为用神,即便有两个或三个用神也是可以的,必须抑扬它们力量的轻重,母使(此处原文疑有讹字,“母使”疑为“毋使”,暂按字面,待底本核定)有过剩或者不足就可以了。

按本段探讨了命理学中“体”与“用”这一对核心概念。体、用是相对范畴,所指随论命层次而变,本段正列举多种立体取用方式。通常情况下,我们以日主自身为“体”,局中提纲的食神、财、官为“用”,看我能支配什么。但若日主不能取提纲为用,则可转以提纲为体、喜神为用,寻找其他干支来制衡或顺应月令。此外,原注还列举了以四柱整体为体而以化神为用、以化神为体而四柱为用、以四柱为体而岁运为用、以及以喜神为体而辅喜之神为用等多种特殊情况,说明推命不能死板,必须根据八字呈现的全局气势灵活寻找平衡点(即“扶之抑之得其宜”)。文章最后特别澄清,“体用”的用与“用神”的用有区别:不可等同,亦不可割裂,推断时可取最要紧者为用神,原注并认为二三个用神亦可,但须辨其轻重,核心是把握轻重,以求命局趋于中和。现代常见解读:后世教学中常将“用神”定义为解决命局核心矛盾的关键五行,是对本段的进一步概括。 【要点】命理体用不可一概而论,关键在于通过扶抑达到适宜的中和。;常法之一是以日主为体,以提纲中可为我用之食神、财、官为用。;若日主不能以提纲之神直接为用,可转以提纲为体,另取喜神为用。;四柱表面俱无可用时可取暗神,有合无用时取化神,太过不及则取岁运。;体用的用与用神的用既有区别又相关联,应从中选取最紧要者为用神。 【术语考释】 · 体用 · 日主 · 提纲 · 暗合 · 化神 · 喜神 · 用神

本章据清·道光任铁樵增注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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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论
  2. 论甲木
  3. 论乙木
  4. 论丙火
  5. 论丁火
  6. 论戊土
  7. 论己土
  8. 论庚金
  9. 论辛金
  10. 论壬水
  11. 论癸水
  12. 干支总义(一)
  13. 覆载与坐支(二)
  14. 天覆地载协同(三)
  15. 天地顺逆辨析(四)
  16. 论从化
  17. 论真从假从
  18. 岁运战冲和好
  19. 体用精微
  20. 精神源流
  21. 衰旺刚柔
  22. 中和之道
  23. 刚柔消长
  24. 顺逆机括
  25. 寒暖燥湿
  26. 月令提纲与人元用事
  27. 生时归宿与用事
  28. 源流起止(五)
  29. 通关和顺(六)
  30. 清浊求清(七)
  31. 真假寻真(八)
  32. 论吉神
  33. 抑强扶弱
  34. 奋发有为
  35. 情通相契
  36. 论从儿格
  37. 战合情势
  38. 震兑相生
  39. 坎离水火
  40. 论君臣
  41. 论母子
  42. 论德才
  43. 论性情
  44. 论疾病根源
  45. 论闲神
  46. 论羁绊
  47. 论六亲、女命与小儿
  48. 科第异路功名
  49. 论仕途清浊
  50. 论富贵贫贱吉凶寿夭
  51. 论贞元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