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阴阳生克
本章探讨十干之间的生克机制,是格局取用的动态引擎。沈氏指出,同性相克最为无情,异性相克则有情而手下留情。此章在格局法中的枢纽地位在于,它解释了为何七杀需要制化而正官需要生护,为何食神能制杀而伤官会克官。其研读难点在于摒弃单纯的五行生克,进入“阴阳匹配”的精微层面,理解“以类相从”与“以异相攻”背后的命理哲学。
四时之运,相生而化,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一气之秋也。皆因天地化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生克以成其化,理之自然也。
白话春夏秋冬四时的运转,是相生而化育的,所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回过头来生木,这就是相生的顺序,循环不断地更迭运行,也就是一气之流行更迭。这都是因为天地化育的生机中,不能没有相生,也不能没有克制。没有相生,事物就无从发育;没有克制,事物就会亢极而产生危害。相生和相克共同促成了事物的造化,这是自然的道理。
按【考订阐微】点明“生”与“制”的平衡是命理核心,即“中庸”之道。生以发气,制以节气。八字格局中的“顺用”与“逆用”大纲,实由天地不可无生、不可无制之理而出。
斯其相生相克也,非特一阴一阳,可以相生相克。即同阴同阳,亦可相生相克。然有分别焉。相生之道,阴生阴,阳生阳,其力大;阴生阳,阳生阴,其力小。相克之道,同类相见,其克必重;异类相见,其克必轻。
白话这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并非只有一阴一阳之间才能相生相克。即使是同为阴或者同为阳,也可以相生相克。然而,这里面是有区别的。相生的道理在于,阴生阴、阳生阳,它们相生的力量大;阴生阳、阳生阴,它们相生的力量小。相克的道理在于,同类(同阴或同阳)相遇,其克制必定严重;异类(一阴一阳)相遇,其克制必定轻微。
按【考订阐微】同性相生相克力量大,异性力量小,这是八字十神吉凶性质差异的根本。同性相克为七杀,必欲置对方于死地;异性相克为正官,有相合相引之情,故相制以成其理,有阴阳配合之情。
故阳木受金之克,阴木受金之克,阳火受水之克,阴火受水之克,无非克也。然甲木遇庚金,为七杀;甲木遇辛金,为正官。乙木遇庚金,为正官;乙木遇辛金,为七杀。正官者,以其有配合之情也;七杀者,以其有相攻之意也。余以类推。
白话所以,阳木受到金的克制,阴木受到金的克制,阳火受到水的克制,阴火受到水的克制,都无非是“克”。然而甲木遇到庚金,称之为七杀;甲木遇到辛金,称之为正官。乙木遇到庚金,称之为正官;乙木遇到辛金,称之为七杀。之所以叫作正官,是因为它们之间有阴阳匹配的情分;之所以叫作七杀,是因为它们之间有相互攻击(同性排斥)的敌意。其余的五行可以以此类推。
按【考订阐微】沈氏在此清晰界定了正官与七杀的阴阳法则,指出“情”与“意”的区别。格局法强调对七杀须要逆用(制化),对正官须要顺用(生护),皆由此“情”之有无而来。这就把五行干支之学,赋予了深厚的人伦与社会学隐喻。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子平真诠》全书目录(48 章)
- 论十干十二支
- 论阴阳生克
- 论阴阳生死
- 论十干配合性情
- 论十干合而不合
-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 论刑冲会合解法
- 论用神
- 论用神成败救应
- 论用神变化
- 论用神纯杂
- 论用神格局高低
-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 论相神紧要
- 论杂气如何取用
- 论墓库刑冲之说
- 论四吉神能破格
- 论四凶神能成格
-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 论星辰无关格局
- 论外格用舍
-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 论妻子
- 论行运
- 论行运成格变格
- 论喜忌干支有别
-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 论时说拘泥格局
- 论时说以讹传讹
- 论正官
- 论正官取运
- 论财
- 论财取运
- 论印绶
- 论印绶取运
- 论食神
- 论食神取运
- 论偏官
- 论偏官取运
- 论伤官
- 论伤官取运
- 论阳刃
- 论阳刃取运
- 论建禄月劫
- 论建禄月劫取运
- 论杂格
-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