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时说以讹传讹

第 30 章 / 共 48 章 卷三·六大正格与取运推求 766 字

本章导读

本章承接上文,旨在肃清清代命理界因师承不明、曲解古籍而广泛流传的错讹理论。沈孝瞻针对当时命界流行的“绝对克制论”、“阴阳生克有别论”以及“败绝之地无用论”等荒谬学说,运用五行生克辩证法与造化自然之理进行了逐一批驳。此章是检验命理学者是否具备深厚五行基础与辨伪能力的试金石。

八字之理,本极平易,而时俗相传,往往以讹传讹。如论五行生克,必以水克火,火克金。不知水虽克火,若火旺水衰,反能灼水;火虽克金,若金多火弱,反能熄火。

白话八字命理的法则是极其平易近人的,但当时俗间口耳相传,往往将错误的信息继续错误地传播下去。例如在论述五行相克时,必然认为水一定能克火,火一定能克金。却不知道水虽然能克火,但如果火势极旺而水势极衰,火反而能把水熬干;火虽然能克金,但如果金气极多而火气极其微弱,金反而能使火熄灭。

按【考订阐微】此段阐述了五行之中的“反克”之理。五行生克并非绝对单向,而是建立在力量对比的基础上。《滴天髓》亦有“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克火,火炎水干”等五行反生反克之论。沈氏借此告诫学者,切不可将五行生克僵化、教条化。

又有谓阳干生阴,阴干生阳,其理自别。不知五行生克,阴阳一理,并无分别。又如谓十干败地,不可为用。不知十干败地,若值旺月,亦可为用。

白话又有人认为阳干生阴干,与阴干生阳干,它们的道理自然有区别。却不知道五行生克的法则,阴阳在根本原理上是一致的,并没有质的区别。又比如有人认为十天干处于“败地”(沐浴之地)就不能作为用神来使用了。却不知道十天干即便处于败地,如果正值当旺的月份,依然是可以作为用神的。

按【考订阐微】针对“阴阳异用”及“生旺死绝”理论的误读,沈氏拨乱反正。阴阳干的生克本质取决于五行之气,败绝之地(如甲见子为沐浴败地)若逢水旺生木之时,依然有生扶之功,不可一见十二长生之“败”字便望文生义,判为废神。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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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论十干十二支
  2. 论阴阳生克
  3. 论阴阳生死
  4. 论十干配合性情
  5. 论十干合而不合
  6.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7. 论刑冲会合解法
  8. 论用神
  9. 论用神成败救应
  10. 论用神变化
  11. 论用神纯杂
  12. 论用神格局高低
  13.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4.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15. 论相神紧要
  16. 论杂气如何取用
  17. 论墓库刑冲之说
  18. 论四吉神能破格
  19. 论四凶神能成格
  20.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21. 论星辰无关格局
  22. 论外格用舍
  23.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24. 论妻子
  25. 论行运
  26. 论行运成格变格
  27. 论喜忌干支有别
  28.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29. 论时说拘泥格局
  30. 论时说以讹传讹
  31. 论正官
  32. 论正官取运
  33. 论财
  34. 论财取运
  35. 论印绶
  36. 论印绶取运
  37. 论食神
  38. 论食神取运
  39. 论偏官
  40. 论偏官取运
  41. 论伤官
  42. 论伤官取运
  43. 论阳刃
  44. 论阳刃取运
  45. 论建禄月劫
  46. 论建禄月劫取运
  47. 论杂格
  48.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