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时说以讹传讹
本章承接上文,旨在肃清清代命理界因师承不明、曲解古籍而广泛流传的错讹理论。沈孝瞻针对当时命界流行的“绝对克制论”、“阴阳生克有别论”以及“败绝之地无用论”等荒谬学说,运用五行生克辩证法与造化自然之理进行了逐一批驳。此章是检验命理学者是否具备深厚五行基础与辨伪能力的试金石。
八字之理,本极平易,而时俗相传,往往以讹传讹。如论五行生克,必以水克火,火克金。不知水虽克火,若火旺水衰,反能灼水;火虽克金,若金多火弱,反能熄火。
白话八字命理的法则是极其平易近人的,但当时俗间口耳相传,往往将错误的信息继续错误地传播下去。例如在论述五行相克时,必然认为水一定能克火,火一定能克金。却不知道水虽然能克火,但如果火势极旺而水势极衰,火反而能把水熬干;火虽然能克金,但如果金气极多而火气极其微弱,金反而能使火熄灭。
按【考订阐微】此段阐述了五行之中的“反克”之理。五行生克并非绝对单向,而是建立在力量对比的基础上。《滴天髓》亦有“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克火,火炎水干”等五行反生反克之论。沈氏借此告诫学者,切不可将五行生克僵化、教条化。
又有谓阳干生阴,阴干生阳,其理自别。不知五行生克,阴阳一理,并无分别。又如谓十干败地,不可为用。不知十干败地,若值旺月,亦可为用。
白话又有人认为阳干生阴干,与阴干生阳干,它们的道理自然有区别。却不知道五行生克的法则,阴阳在根本原理上是一致的,并没有质的区别。又比如有人认为十天干处于“败地”(沐浴之地)就不能作为用神来使用了。却不知道十天干即便处于败地,如果正值当旺的月份,依然是可以作为用神的。
按【考订阐微】针对“阴阳异用”及“生旺死绝”理论的误读,沈氏拨乱反正。阴阳干的生克本质取决于五行之气,败绝之地(如甲见子为沐浴败地)若逢水旺生木之时,依然有生扶之功,不可一见十二长生之“败”字便望文生义,判为废神。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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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十干十二支
- 论阴阳生克
- 论阴阳生死
- 论十干配合性情
- 论十干合而不合
-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 论刑冲会合解法
- 论用神
- 论用神成败救应
- 论用神变化
- 论用神纯杂
- 论用神格局高低
-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 论相神紧要
- 论杂气如何取用
- 论墓库刑冲之说
- 论四吉神能破格
- 论四凶神能成格
-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 论星辰无关格局
- 论外格用舍
-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 论妻子
- 论行运
- 论行运成格变格
- 论喜忌干支有别
-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 论时说拘泥格局
- 论时说以讹传讹
- 论正官
- 论正官取运
- 论财
- 论财取运
- 论印绶
- 论印绶取运
- 论食神
- 论食神取运
- 论偏官
- 论偏官取运
- 论伤官
- 论伤官取运
- 论阳刃
- 论阳刃取运
- 论建禄月劫
- 论建禄月劫取运
- 论杂格
-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