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阴阳生死
本章厘清了“十干历经十二支”的生旺死绝历程。沈孝瞻严厉驳斥了当时命学界“阴阳同生同死”的谬误,确立了“阳生阴死,阴生阳死”的法则。此章为八字旺衰的根基,判断用神在月令的真假、有力无力,全赖十二长生诀。研读难点在于跳出五行生旺死绝的粗略认知,深研干之阴阳二气在十二地支中此消彼长、互为体用的太极运动轨迹。
论十干生死之理,或云有别,或云无别。有别者,指甲乙言,甲乃木之阳,天之生气;乙乃木之阴,木之枝叶。天之生气,极于夏,而木之枝叶,畅于夏。则甲以亥生,而乙以午生。阳生阴死,自然之理也。无别者,概指木言。亥乃木之生,申乃木之绝。故甲乙俱以亥生申绝也。孰是孰非,不可不辨。
白话论述十干生、死(十二长生)的道理,有人说阴干和阳干是有区别的,也有人说没有区别。主张有区别的人,拿甲木和乙木来说,甲木是木的阳面,是天上的生发之气;乙木是木的阴面,是树木的枝叶。天上的生发之气到了夏天就发散耗尽到了极点,而树木的枝叶却在夏天最为茂盛通畅。所以甲木在亥位长生(气聚),而乙木在午位长生(质盛)。阳长生则阴死,这是自然的道理。主张没有区别的人,是笼统地指整个“木”的五行来说的。认为亥是木长生的地方,申是木断绝的地方,所以认为甲木和乙木都在亥长生,在申绝灭。究竟哪种说法对、哪种说法错,不能不分辨清楚。
按【考订阐微】此处点出清代命学界的一场大争论:究竟是“五行生死”还是“十干生死”。沈氏明辨:论大范围的五行,木确实生于亥绝于申;但在精密的八字推步中,必须细化到十干阴阳之气的升降聚散。
夫万物非气不生,非气不化。甲乙同木,而阴阳气禀不同。甲为阳,气之初生,乙为阴,气之成质也。生于亥者,阳气之肇端;生于午者,阴质之极致。阳主聚,以进为退;阴主散,以退为进。此阳生阴死,阴生阳死,必然之至理也。
白话世间万物没有“气”就不会产生,没有“气”就不会化育。甲和乙同属木,但它们所禀受的阴阳之气是不同的。甲是阳,是气最初萌发的状态;乙是阴,是气已经凝聚成质的状态。甲在亥位长生,代表阳气刚开始萌芽肇端;乙在午位长生,代表阴柔的实质繁盛到了极点。阳主气聚,它的前进就意味着阴的退却;阴主形散(展开成质),它的退却就意味着阳的前进。这种阳长生则阴死、阴长生则阳死的现象,是必然的绝对真理。
按【考订阐微】沈孝瞻不仅承认阴阳干生旺死绝的不同,而且给出了解释:“气”与“质”的交替。甲木至午为死,乙木以午为生,而乙之质恰在夏日(午)最盛。阳顺阴逆的轨迹,描绘了一幅完美的太极图。这对于后来判定干支在月令的真实旺衰起到了沈氏解释干之生死差异的重要理论依据的作用。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子平真诠》全书目录(48 章)
- 论十干十二支
- 论阴阳生克
- 论阴阳生死
- 论十干配合性情
- 论十干合而不合
-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 论刑冲会合解法
- 论用神
- 论用神成败救应
- 论用神变化
- 论用神纯杂
- 论用神格局高低
-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 论相神紧要
- 论杂气如何取用
- 论墓库刑冲之说
- 论四吉神能破格
- 论四凶神能成格
-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 论星辰无关格局
- 论外格用舍
-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 论妻子
- 论行运
- 论行运成格变格
- 论喜忌干支有别
-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 论时说拘泥格局
- 论时说以讹传讹
- 论正官
- 论正官取运
- 论财
- 论财取运
- 论印绶
- 论印绶取运
- 论食神
- 论食神取运
- 论偏官
- 论偏官取运
- 论伤官
- 论伤官取运
- 论阳刃
- 论阳刃取运
- 论建禄月劫
- 论建禄月劫取运
- 论杂格
-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