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运

第 25 章 / 共 48 章 卷二·格局精微与行运得失 1,282 字

本章导读

此章为《子平真诠》动态推演体系的最高纲领。沈氏提出了“论运与看命无二法”的振聋发聩之论,彻底打破了原局与大运割裂的命理误区。大运干支不再是孤立的吉凶符号,而是深度参与原局格局成败的化学反应剂。本章研读难点在于精准把握大运干支与八字原局的“交相生克”与“干支统论”之法,它是判定一个人运势起伏、吉凶祸福的最关键核心。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支,配八字之喜忌。故取运之道,先察局中用神,再看运干运支,与命中喜忌如何。

白话推断大运的方法与分析原局八字的方法,并没有两种不同的原则。分析命局是看四柱的天干地支如何与月令的喜用和忌神相配合;而推断大运,则是用大运的天干地支去配合原局八字用神的喜忌。因此,审察大运的门道,首先要详细审查命局中确立的核心用神,然后再看大运的天干与地支,对命局的喜用神和忌神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按【考订阐微】“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是沈氏创立的命学里程碑式断言,即“命运同构”理论。大运非外来之物,而是月令干支气机的自然延伸。大运的干支必须全面代入原局的五行生克网络中进行二次格局定性,此理一破,子平动静之机方得昭显。

如命中正官为用,喜财生之,运行财地,必主发福;若运行伤官,必主生灾。命中正印为用,喜逢官杀,运行官杀,必主权贵;若运行财地,坏其印星,必主破耗。

白话例如命局中以正官作为用神,喜欢有财星来生扶它,此时如果大运走到财旺之地,必然主导命主发家致福;如果大运走到伤官之地,克损正官,必然主导命主遭遇灾祸。又如命局中以正印作为用神,喜欢遇到官杀来生印,大运走到官杀旺地,必然主导命主执掌权贵;如果大运走到财旺之地,财来克坏了正印之星,必然主导命主倾家破耗。

按【考订阐微】这段以“正官用财”、“正印用官”两格为例,实证了“扶喜去忌”的行运法则。大运的吉凶绝非单看运支的吉凶神煞,而是完全取决于运干运支是否满足了原局“相神”(辅助用神之神)的需要,体现了严密的逻辑闭环。

故论运者,当干支统论。然有干吉而支凶者,有支吉而干凶者。干吉支凶,其福减半;支吉干凶,其祸减半。更兼运中干支,原与八字干支,交相生克,其化合之情,尤当细察,方定吉凶。全在扶其喜神,去其忌神,此不易之理也。

白话因此推论大运的人,应当将大运的天干与地支统筹起来综合分析。然而也有大运天干吉利但地支凶险的情况,也有地支吉利但天干凶险的情况。如果是天干吉利而地支凶险,原本的福气就要折损减半;如果是地支吉利而天干凶险,原本的灾祸也会随之减半。更需要注意的是,大运中的天干地支,原本就会与命局八字的天干地支发生交叉互动的生克关系,其中发生化合的情形,尤其应当细致体察,才能最终判定绝对的吉凶。总而言之,行运的关键法则完全在于扶助命局的喜神,清除命局的忌神,这是不可变更的至高至理。

按【考订阐微】沈氏重申了“干支统论”,直接驳斥了明代命理俗书“运分上下,天干管前五年,地支管后五年”的割裂谬论。大运干支为一个完整的太极气场,天干如苗,地支如根,互相牵制。而大运与原局的“化合之情”更是极高维的论断技巧,牵一发而动全身,决定了格局的颠覆或成全。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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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论十干十二支
  2. 论阴阳生克
  3. 论阴阳生死
  4. 论十干配合性情
  5. 论十干合而不合
  6.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7. 论刑冲会合解法
  8. 论用神
  9. 论用神成败救应
  10. 论用神变化
  11. 论用神纯杂
  12. 论用神格局高低
  13.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4.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15. 论相神紧要
  16. 论杂气如何取用
  17. 论墓库刑冲之说
  18. 论四吉神能破格
  19. 论四凶神能成格
  20.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21. 论星辰无关格局
  22. 论外格用舍
  23.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24. 论妻子
  25. 论行运
  26. 论行运成格变格
  27. 论喜忌干支有别
  28.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29. 论时说拘泥格局
  30. 论时说以讹传讹
  31. 论正官
  32. 论正官取运
  33. 论财
  34. 论财取运
  35. 论印绶
  36. 论印绶取运
  37. 论食神
  38. 论食神取运
  39. 论偏官
  40. 论偏官取运
  41. 论伤官
  42. 论伤官取运
  43. 论阳刃
  44. 论阳刃取运
  45. 论建禄月劫
  46. 论建禄月劫取运
  47. 论杂格
  48.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