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阳刃取运
本章专论阳刃格的岁运喜忌取法,是前章理论的实战延伸。阳刃格取运的核心在于“平衡极旺之气”与“用神之强弱”。沈氏指出,取运不可执一端,须根据原局官杀的轻重、食伤的有无来裁定。难点在于把握“杀重行刃地反吉”与“原局有刃再行刃地必灾”的辩证关系,强调动态的生克制化。
阳刃格之取运,当以阳刃所成之格局,分而配之。若阳刃用官,官不甚旺,则运最喜助官;若官根深,印绶比劫之乡亦可发福;若命中原透财星生官,行印地必多灾,以其印伤食而破财也。
白话阳刃格在推断大运时,应当根据阳刃在原局所构成的具体格局,分别进行匹配论断。如果阳刃格用正官制刃,而正官的气势不够旺盛,那么大运最喜欢走到生助正官的地方;如果正官在原局地支根基深厚,大运走到印绶或比肩劫财的方位也能发福;如果命局中原本有财星透出辅助正官,走到印绶大运时必然多生灾祸,因为印绶会克制食神伤官从而破坏财星的源头。
按【考订阐微】沈孝瞻强调大运必须结合原局成格的具体条件来看,不可一概而论。阳刃用官格,核心在官之轻重。官轻则需扶官(财官运),官重则不忌身印(印比运)。特别是“命中原透财星生官,行印地必多灾”一句,揭示了“财印相战”的破局隐患,印运克去食伤(财之源),反使阳刃无制而劫财,导致格局破败。
若阳刃用杀,杀不甚旺,运喜财杀之乡;杀若太重,运喜印绶比劫之地。若阳刃用食伤泄秀,运最喜财地,能引通泄秀之气;最忌印绶之乡,盖印能夺食也。大抵阳刃格,最忌再行劫刃之乡,盖原局既有阳刃,气已极旺,再逢劫刃大运,必致倾败。若原局杀官太重,则行刃地反为美也。
白话如果阳刃格使用七杀制刃,而七杀气势不旺,大运就喜欢走到财星和七杀的方位;如果七杀在原局太过沉重,大运就喜欢走到印绶、比肩、劫财的方位来帮身生身。如果阳刃格使用食神、伤官来宣泄秀气,大运最喜欢走到财星方位,因为财星能引通并流通食伤宣泄出的秀气;此时最忌讳走到印绶的大运,因为印绶会克夺食神伤官。大体而言,阳刃格最忌讳大运再走到劫财、阳刃的方位,因为原局阳刃之气已经极其旺盛,再遇到劫刃大运,必定导致彻底衰败。但如果原局正官七杀的克伐力量过于沉重,那么大运走到阳刃帮身的方位反而会变成好运。
按【考订阐微】本段详述“阳刃用杀”与“阳刃泄秀”的行运法则。命理取运的真谛在于“补偏救弊”。阳刃用杀时,须衡量“身杀两停”的状态,杀轻扶杀,杀重扶身。用食伤泄秀时,实为“顺局”,最忌印星“枭神夺食”阻断流通。最后一句“杀重行刃地反吉”是点睛之笔,打破了“刃格忌见刃运”的死板教条,体现了“病药之理,随局转换”的高深辩证哲学。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子平真诠》全书目录(48 章)
- 论十干十二支
- 论阴阳生克
- 论阴阳生死
- 论十干配合性情
- 论十干合而不合
-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 论刑冲会合解法
- 论用神
- 论用神成败救应
- 论用神变化
- 论用神纯杂
- 论用神格局高低
-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 论相神紧要
- 论杂气如何取用
- 论墓库刑冲之说
- 论四吉神能破格
- 论四凶神能成格
-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 论星辰无关格局
- 论外格用舍
-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 论妻子
- 论行运
- 论行运成格变格
- 论喜忌干支有别
-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 论时说拘泥格局
- 论时说以讹传讹
- 论正官
- 论正官取运
- 论财
- 论财取运
- 论印绶
- 论印绶取运
- 论食神
- 论食神取运
- 论偏官
- 论偏官取运
- 论伤官
- 论伤官取运
- 论阳刃
- 论阳刃取运
- 论建禄月劫
- 论建禄月劫取运
- 论杂格
-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