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阳刃取运

第 44 章 / 共 48 章 卷四·变格杂论与通变归宗 1,053 字

本章导读

本章专论阳刃格的岁运喜忌取法,是前章理论的实战延伸。阳刃格取运的核心在于“平衡极旺之气”与“用神之强弱”。沈氏指出,取运不可执一端,须根据原局官杀的轻重、食伤的有无来裁定。难点在于把握“杀重行刃地反吉”与“原局有刃再行刃地必灾”的辩证关系,强调动态的生克制化。

阳刃格之取运,当以阳刃所成之格局,分而配之。若阳刃用官,官不甚旺,则运最喜助官;若官根深,印绶比劫之乡亦可发福;若命中原透财星生官,行印地必多灾,以其印伤食而破财也。

白话阳刃格在推断大运时,应当根据阳刃在原局所构成的具体格局,分别进行匹配论断。如果阳刃格用正官制刃,而正官的气势不够旺盛,那么大运最喜欢走到生助正官的地方;如果正官在原局地支根基深厚,大运走到印绶或比肩劫财的方位也能发福;如果命局中原本有财星透出辅助正官,走到印绶大运时必然多生灾祸,因为印绶会克制食神伤官从而破坏财星的源头。

按【考订阐微】沈孝瞻强调大运必须结合原局成格的具体条件来看,不可一概而论。阳刃用官格,核心在官之轻重。官轻则需扶官(财官运),官重则不忌身印(印比运)。特别是“命中原透财星生官,行印地必多灾”一句,揭示了“财印相战”的破局隐患,印运克去食伤(财之源),反使阳刃无制而劫财,导致格局破败。

若阳刃用杀,杀不甚旺,运喜财杀之乡;杀若太重,运喜印绶比劫之地。若阳刃用食伤泄秀,运最喜财地,能引通泄秀之气;最忌印绶之乡,盖印能夺食也。大抵阳刃格,最忌再行劫刃之乡,盖原局既有阳刃,气已极旺,再逢劫刃大运,必致倾败。若原局杀官太重,则行刃地反为美也。

白话如果阳刃格使用七杀制刃,而七杀气势不旺,大运就喜欢走到财星和七杀的方位;如果七杀在原局太过沉重,大运就喜欢走到印绶、比肩、劫财的方位来帮身生身。如果阳刃格使用食神、伤官来宣泄秀气,大运最喜欢走到财星方位,因为财星能引通并流通食伤宣泄出的秀气;此时最忌讳走到印绶的大运,因为印绶会克夺食神伤官。大体而言,阳刃格最忌讳大运再走到劫财、阳刃的方位,因为原局阳刃之气已经极其旺盛,再遇到劫刃大运,必定导致彻底衰败。但如果原局正官七杀的克伐力量过于沉重,那么大运走到阳刃帮身的方位反而会变成好运。

按【考订阐微】本段详述“阳刃用杀”与“阳刃泄秀”的行运法则。命理取运的真谛在于“补偏救弊”。阳刃用杀时,须衡量“身杀两停”的状态,杀轻扶杀,杀重扶身。用食伤泄秀时,实为“顺局”,最忌印星“枭神夺食”阻断流通。最后一句“杀重行刃地反吉”是点睛之笔,打破了“刃格忌见刃运”的死板教条,体现了“病药之理,随局转换”的高深辩证哲学。

本章据乾隆三十九年章懋德刊本·四卷四十八章足本精校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子平真诠》全书目录(48 章)
  1. 论十干十二支
  2. 论阴阳生克
  3. 论阴阳生死
  4. 论十干配合性情
  5. 论十干合而不合
  6.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7. 论刑冲会合解法
  8. 论用神
  9. 论用神成败救应
  10. 论用神变化
  11. 论用神纯杂
  12. 论用神格局高低
  13.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14.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15. 论相神紧要
  16. 论杂气如何取用
  17. 论墓库刑冲之说
  18. 论四吉神能破格
  19. 论四凶神能成格
  20.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21. 论星辰无关格局
  22. 论外格用舍
  23. 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24. 论妻子
  25. 论行运
  26. 论行运成格变格
  27. 论喜忌干支有别
  28. 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29. 论时说拘泥格局
  30. 论时说以讹传讹
  31. 论正官
  32. 论正官取运
  33. 论财
  34. 论财取运
  35. 论印绶
  36. 论印绶取运
  37. 论食神
  38. 论食神取运
  39. 论偏官
  40. 论偏官取运
  41. 论伤官
  42. 论伤官取运
  43. 论阳刃
  44. 论阳刃取运
  45. 论建禄月劫
  46. 论建禄月劫取运
  47. 论杂格
  48. 论杂格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