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明人事之应

第 115 章 / 共 129 章 卷二 124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人事之应分两类:可论卦象五行与直接凭吉凶取象;老人属乾、老妇属坤、少男属艮、少女属兑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不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老人属乾,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出,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吉凶而为之兆也。又观其事则亦为某人。此人事之应也。

白话人事方面的应验,有的需要论及卦象五行,有的不需要论及卦象五行。若论卦象,则老年男子属于乾卦,老年女子属于坤卦,艮卦为少男,兑卦为少女,诸如此类。五行相生相克、同类比和的道理,与前面天时、地理占卦的判断方法相同。那些不区分卦象五行的情况,则是因为人事纷繁复杂、各种现象杂乱出现,有表现为吉的一面,也有表现为凶的一面,这种应验就是随着所见之事的吉凶现象而将它作为事情的兆头。又要观察那件事则也应在某个人身上。这就是人事方面的应验。

按本篇讲解占断时遇到的人物该如何作为外应纳入分析。本段将人事之应概括为两类取法:一种是可以按卦象五行来推断的,一种是不按卦象五行、直接凭吉凶感应来判断的。 第一种情形依原书旧有类象体系而定:老年男性对应乾卦属金,老年女性对应坤卦属土,少男对应艮卦属土,少女对应兑卦属金。遇到这些人物时,把对应的卦的五行与体卦做生克分析,方法与前面讲的天时之应完全一致。比如占断时遇到一位老者(乾金),体卦若是坎水则得金生水而吉,体卦若是震巽木则被金克而不吉。 第二种情形更灵活。当占断现场事物繁杂时,不是每个出现的人都能简单地归入某一卦,这时就直接观察所见之人正在做什么、神态如何,直接取其吉兆或者凶象来印证所测之事。古代将人物按年龄性别对应八卦的分类方式带有一定的特定时代色彩,实际运用时需要更加开阔,领悟所遇人事展现的现实兆数即可。 【研读要点】人事之应分两类:可论卦象五行与直接凭吉凶取象;老人属乾、老妇属坤、少男属艮、少女属兑;可论卦象五行时,生克比和判断与天时地理之应一致;人事纷杂无法归卦时,直接观其吉凶作为兆头 【术语考释】 · 体卦 · 乾 · 坤 · 艮 · 兑 · 五行生克 · 比和 · 万物类象

本章据明万历刻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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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易卦数
  2. 五行生克
  3. 八宫所属五行
  4. 卦气旺
  5. 卦气衰
  6. 十天干
  7. 十二地支
  8. 八卦象例
  9. 占法
  10. 玩法
  11. 向背
  12. 静占
  13. 观物洞玄歌
  14. 起卦加数例
  15. 屋宅之占诀
  16. 器物占
  17. 观梅数诀序
  18. 八卦定阴阳次序
  19. 变卦式八则
  20. 占卦诀
  21. 卦以八除
  22. 体用互变之诀
  23. 体用生克之诀
  24. 体用衰旺之诀
  25. 体用动静之诀
  26. 占卜坐端之诀
  27. 占卜克应之诀
  28. 万物赋
  29. 观物玄妙歌诀
  30. 诸事响应歌
  31. 爻以六除
  32. 诸卦反对性情
  33. 占物类例
  34. 物数为体诀
  35. 观物看变爻为主
  36. 观物克应法
  37. 观物趣时诀
  38. 观物用易例
  39. 万物戏验
  40. 占卜十应诀
  41.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42. 互卦起例
  43. 卦应
  44. 年月日时起例
  45. 物数占例
  46. 声音占例
  47. 字占
  48.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49. 丈尺占
  50. 尺寸占
  51. 为人占
  52. 自己占
  53. 占动物
  54. 占静物
  55. 物卦起例(端法后天起卦)
  56. 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
  57. 八卦方位图
  58. 观梅占
  59. 牡丹占
  60. 邻夜扣门借物占
  61. 今日动静如何
  62. 西林寺牌额占
  63. 老人有忧色占
  64. 少年有喜色占
  65. 牛哀鸣占
  66. 鸡悲鸣占
  67. 枯枝坠地占
  68. 风觉鸟占
  69. 风觉占
  70. 鸟占
  71. 听声音占
  72. 形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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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乾卦
  76. 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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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离卦万物类象
  81. 艮卦万物类象
  82. 兑卦万物类象
  83. 心易占卜玄机
  84. 占卜总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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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先天后天论
  87. 卦断遗论
  88. 八卦心易体用诀
  89. 体用总诀
  90. 天时占第一
  91. 人事占第二
  92. 家宅占第三
  93. 屋舍占第四
  94. 婚姻占第五
  95. 生产占第六
  96. 饮食占第七
  97. 求谋占第八
  98. 求名占第九
  99. 求财占第十
  100. 交易占第十一
  101. 出行占第十二
  102. 行人占第十三
  103. 谒见占第十四
  104. 失物占第十五
  105. 疾病占第十六
  106. 官讼占第十七
  107. 坟墓占第十八
  108. 三要灵应篇序
  109. 三要灵应篇(一)
  110. 三要灵应篇(二)
  111. 十应奥论
  112. 十应目论
  113. 复明天时之应
  114. 复明地理之应
  115. 复明人事之应
  116. 复明时令之应
  117. 复明方卦之应
  118. 复明动物之应
  119. 复明静物之应
  120. 复明言语之应
  121. 复明声音之应
  122. 复明五色之应
  123. 复明写字之应
  124. 遗论
  125. 体用
  126. 体用论
  127. 衰旺论
  128. 内外论
  129. 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