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占第七

第 96 章 / 共 129 章 卷二 146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用生体饮食丰盛,用克体多半饮食落空;体生用难得饮食,体克用求取饮食有阻

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体用比和,饮食丰足。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无坎无兑,则皆无。兑、坎生体,酒肉醉饱。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白话凡是占断饮食,以体卦为主(代表求食之人),用卦代表饮食。用卦生体卦,饮食必然丰盛(古书旧断);体卦生用卦,饮食难以到手。体卦克用卦,则饮食有阻碍;用卦克体卦,饮食必然落空(古书旧断)。体卦与用卦比和,饮食丰足。另外,卦中如果有坎卦则有酒,有兑卦则有食物。既没有坎卦也没有兑卦,则酒食皆无(古书旧断)。兑卦、坎卦生体卦,则酒肉充裕、酒足饭饱。想知道所吃的是什么食物,以八卦对应的饮食类象去推断。想知道席上是什么人,以互卦对应的人事类象去推断。 所说的饮食人事类象,就是前面八卦万物属类中所列的内容。

按这一篇讲怎样用梅花易数来占断有关聚餐宴饮、寻求饮食的情境。体卦代表求占者,用卦代表饮食本身。生克规则在运用上十分直观:用卦生体卦最好,说明酒食主动到来且十分丰盛;体卦生用卦说明自己需要付出周折,所以难成;体卦克用卦意味着求取饮食时遇有阻力;最差的是用克体,饮食多半落空;若是体用比和,也会吃得丰足适心。在此基础上,原文提出了一种更具体的取象法则:看全卦中是否有坎卦以定有无酒,是否有兑卦以定有无食物。原理是坎五行属水、类象酒水,兑五行属金且具有口部、饮食的意象。坎兑齐备且生体,那就是赴席饱餐之局。想要知晓席上吃什么、都有哪些人出席,原文提示须翻查前文所罗列的各卦饮食所属以及利用互卦探求人事属类——这是本篇向读者展示的具体取象方法之一。 【研读要点】用生体饮食丰盛,用克体多半饮食落空;体生用难得饮食,体克用求取饮食有阻;全卦中有坎主有酒,有兑主有食;既无坎亦无兑则酒食多落空;以八卦万物对应的饮食类象推测吃什么;以互卦的人事类象推断谁在席间 【术语考释】 · 体卦 · 用卦 · 坎卦 · 兑卦 · 互卦 · 比和 · 万物属类

本章据明万历刻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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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易卦数
  2. 五行生克
  3. 八宫所属五行
  4. 卦气旺
  5. 卦气衰
  6. 十天干
  7. 十二地支
  8. 八卦象例
  9. 占法
  10. 玩法
  11. 向背
  12. 静占
  13. 观物洞玄歌
  14. 起卦加数例
  15. 屋宅之占诀
  16. 器物占
  17. 观梅数诀序
  18. 八卦定阴阳次序
  19. 变卦式八则
  20. 占卦诀
  21. 卦以八除
  22. 体用互变之诀
  23. 体用生克之诀
  24. 体用衰旺之诀
  25. 体用动静之诀
  26. 占卜坐端之诀
  27. 占卜克应之诀
  28. 万物赋
  29. 观物玄妙歌诀
  30. 诸事响应歌
  31. 爻以六除
  32. 诸卦反对性情
  33. 占物类例
  34. 物数为体诀
  35. 观物看变爻为主
  36. 观物克应法
  37. 观物趣时诀
  38. 观物用易例
  39. 万物戏验
  40. 占卜十应诀
  41.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42. 互卦起例
  43. 卦应
  44. 年月日时起例
  45. 物数占例
  46. 声音占例
  47. 字占
  48.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49. 丈尺占
  50. 尺寸占
  51. 为人占
  52. 自己占
  53. 占动物
  54. 占静物
  55. 物卦起例(端法后天起卦)
  56. 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
  57. 八卦方位图
  58. 观梅占
  59. 牡丹占
  60. 邻夜扣门借物占
  61. 今日动静如何
  62. 西林寺牌额占
  63. 老人有忧色占
  64. 少年有喜色占
  65. 牛哀鸣占
  66. 鸡悲鸣占
  67. 枯枝坠地占
  68. 风觉鸟占
  69. 风觉占
  70. 鸟占
  71. 听声音占
  72. 形物占
  73. 验色占
  74. 八卦类象
  75. 乾卦
  76. 坤卦
  77. 震卦
  78. 巽卦
  79. 坎卦
  80. 离卦万物类象
  81. 艮卦万物类象
  82. 兑卦万物类象
  83. 心易占卜玄机
  84. 占卜总诀
  85. 占卜论理诀
  86. 先天后天论
  87. 卦断遗论
  88. 八卦心易体用诀
  89. 体用总诀
  90. 天时占第一
  91. 人事占第二
  92. 家宅占第三
  93. 屋舍占第四
  94. 婚姻占第五
  95. 生产占第六
  96. 饮食占第七
  97. 求谋占第八
  98. 求名占第九
  99. 求财占第十
  100. 交易占第十一
  101. 出行占第十二
  102. 行人占第十三
  103. 谒见占第十四
  104. 失物占第十五
  105. 疾病占第十六
  106. 官讼占第十七
  107. 坟墓占第十八
  108. 三要灵应篇序
  109. 三要灵应篇(一)
  110. 三要灵应篇(二)
  111. 十应奥论
  112. 十应目论
  113. 复明天时之应
  114. 复明地理之应
  115. 复明人事之应
  116. 复明时令之应
  117. 复明方卦之应
  118. 复明动物之应
  119. 复明静物之应
  120. 复明言语之应
  121. 复明声音之应
  122. 复明五色之应
  123. 复明写字之应
  124. 遗论
  125. 体用
  126. 体用论
  127. 衰旺论
  128. 内外论
  129. 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