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动物

第 53 章 / 共 129 章 卷一 111 字

本章导读

本章要义:凡遇群物共同活动时难以专象,不可起卦去卜;孤见一物以事物本象为上卦,以过来方位作下卦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数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可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白话凡是一群动物一起活动的,不可以起卦。如果只看见单独一个动物,就用这个动物所属的卦象作为上卦,动物过来的方位所属的卦象作为下卦。将物的卦数与方位的卦数相加,再加上时辰数来求取动爻,据由物卦、方位卦及时数所得之数与卦象,综合推断其物,例如后天起卦法中占牛鸣、鸡叫之类即是如此。另外凡是牛、马、狗、猪之类的牲畜,刚出生的时候,就用它初生的年月日时来占卦。又如果是买来的家畜,也可以用初次购买的那个时辰来推求吉凶。

按这段讲述了占断活物时的起卦规则。原文明确要求,当一群动物活动时不可起卦,须是见到单独一物才可取象卜问。具体的对应方法是,用动物自然从属的卦象定为上卦,动物前来的方向定为下卦,随后将物之卦数与方位卦数相加,再合上起卦时的时辰数以此来取动爻作占,例如常见的占牛叫鸡鸣等皆是依此法进行。此外,对于牛马狗猪这一类家畜,初生者原文明言可取初生年月日时占之;购置者则可取初次置买之时推之。现代常见解读:梅花易数由于极为讲究感应机要,遇到多物并起则难以明确定下专注的外界信息,故舍群杂而取孤立。用初生以及入手时辰作为排算起点,也是选取事物生命周期产生关联的关键时刻。 【研读要点】凡遇群物共同活动时难以专象,不可起卦去卜;孤见一物以事物本象为上卦,以过来方位作下卦;总合物数与方位之数再加时辰定动爻;初生畜类按出生八字可起,新置物亦可按采买时辰推导 【术语考释】 · 群物之动 · 物卦数 · 方位卦数 · 时数

本章据明万历刻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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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易卦数
  2. 五行生克
  3. 八宫所属五行
  4. 卦气旺
  5. 卦气衰
  6. 十天干
  7. 十二地支
  8. 八卦象例
  9. 占法
  10. 玩法
  11. 向背
  12. 静占
  13. 观物洞玄歌
  14. 起卦加数例
  15. 屋宅之占诀
  16. 器物占
  17. 观梅数诀序
  18. 八卦定阴阳次序
  19. 变卦式八则
  20. 占卦诀
  21. 卦以八除
  22. 体用互变之诀
  23. 体用生克之诀
  24. 体用衰旺之诀
  25. 体用动静之诀
  26. 占卜坐端之诀
  27. 占卜克应之诀
  28. 万物赋
  29. 观物玄妙歌诀
  30. 诸事响应歌
  31. 爻以六除
  32. 诸卦反对性情
  33. 占物类例
  34. 物数为体诀
  35. 观物看变爻为主
  36. 观物克应法
  37. 观物趣时诀
  38. 观物用易例
  39. 万物戏验
  40. 占卜十应诀
  41.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42. 互卦起例
  43. 卦应
  44. 年月日时起例
  45. 物数占例
  46. 声音占例
  47. 字占
  48.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49. 丈尺占
  50. 尺寸占
  51. 为人占
  52. 自己占
  53. 占动物
  54. 占静物
  55. 物卦起例(端法后天起卦)
  56. 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
  57. 八卦方位图
  58. 观梅占
  59. 牡丹占
  60. 邻夜扣门借物占
  61. 今日动静如何
  62. 西林寺牌额占
  63. 老人有忧色占
  64. 少年有喜色占
  65. 牛哀鸣占
  66. 鸡悲鸣占
  67. 枯枝坠地占
  68. 风觉鸟占
  69. 风觉占
  70. 鸟占
  71. 听声音占
  72. 形物占
  73. 验色占
  74. 八卦类象
  75. 乾卦
  76. 坤卦
  77. 震卦
  78. 巽卦
  79. 坎卦
  80. 离卦万物类象
  81. 艮卦万物类象
  82. 兑卦万物类象
  83. 心易占卜玄机
  84. 占卜总诀
  85. 占卜论理诀
  86. 先天后天论
  87. 卦断遗论
  88. 八卦心易体用诀
  89. 体用总诀
  90. 天时占第一
  91. 人事占第二
  92. 家宅占第三
  93. 屋舍占第四
  94. 婚姻占第五
  95. 生产占第六
  96. 饮食占第七
  97. 求谋占第八
  98. 求名占第九
  99. 求财占第十
  100. 交易占第十一
  101. 出行占第十二
  102. 行人占第十三
  103. 谒见占第十四
  104. 失物占第十五
  105. 疾病占第十六
  106. 官讼占第十七
  107. 坟墓占第十八
  108. 三要灵应篇序
  109. 三要灵应篇(一)
  110. 三要灵应篇(二)
  111. 十应奥论
  112. 十应目论
  113. 复明天时之应
  114. 复明地理之应
  115. 复明人事之应
  116. 复明时令之应
  117. 复明方卦之应
  118. 复明动物之应
  119. 复明静物之应
  120. 复明言语之应
  121. 复明声音之应
  122. 复明五色之应
  123. 复明写字之应
  124. 遗论
  125. 体用
  126. 体用论
  127. 衰旺论
  128. 内外论
  129. 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