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泾论(二)
本章要义:原书旧断把全阴全阳及偏枯局视为孤独之象。;官印虽好,但不宜重叠交见,重见则传统认为感情或婚姻易有波折。
枭神不仁之辰,正印慈善之辰,虽恶人得善人正之为恶亦反福矣。凡女命以枭为用,遇正印则为吉助,如玉树临于春风中矣。 金清水冷,日锁鸾台。 金生冬月之间,水且寒矣。且金为水母,金泄气过多,而水又冷,则为骨肉无情之论。女命遭此,故曰日锁鸾台。 土燥火炎,夜寒衾帐。 土生夏月,火已盛矣。且土赖火生,火愈盛而土亦愈燥,正谓子枯母盛之论。女命遇此,亦主孤单为无依之命。 群阴群阳,清灯自守。 五行天之中,干地支俱见阴者,谓之群阴,俱见阳者,谓之群阳,似无相济之理阴阳不得为配,男无妻而女无夫,其理然也。 重官重印,绿鬓孤眠。 女命只喜一官一印,则为一夫。若重见则为重夫,必主克夫。虽少年且有孤眠独宿之意,假使有不克夫者,亦主远别离隔,经年未得欢合,纵荣贵亦难免此。 田园广置,食神得位不逢官。 食神者,女命以之为子。子星得位,则可以养母。食神主衣禄丰厚,女命甲生者,以丙为食,甲能生丙,以丙为子,子既得禄,未有不养其母者也。甲见辛为官,且辛与丙合,使其子而恋其妻,则忘其母之谓,故云不逢官可矣。 粟帛盈余,印绶逢时还遇煞。 用印者,虽有煞方显,女命甲生,以癸水为印,庚金为杀,印赖杀生,遇之则显。男主权贵,女主富厚。故云粟帛盈余。 伤官不见官星,犹为贞洁。 女以官为夫,最忌伤夫之人。凡女人甲生者,以辛为正夫,以丁火为伤官,取火克金之故,若无癸水以制之,则夫受伤。但用伤官者,四柱不见官星,无官星则伤官无所可伤,反为贞洁之妇。且伤官为我生之子女,只喜伤尽,更有财助,则为福矣。 无食多逢印绶,反作刑伤。 凡女人之命,取食神为子,如无食神,则无子星。殊不知无子则无以为养,多遇印绶,则损子矣。故云反作刑伤。 穷枭见食,坐产花枯。 甲木以壬水为枭,以丙为食,是壬克丙之故,俗云枭神能夺人之食。女人以食为子,故以坐产喻之然也。 恶煞混官,临春叶落。 恶煞,七煞也。女以正官为夫,偏官为偏夫,,岂宜见之。若无正官,即以七杀为正夫。若有正夫,最忌见之。如妇人有二夫,一善一恶,混同一室,岂不反伤其身乎?故曰临春叶落。 远合勾情,背夫寻主。冲官破食,弃子从人。 女命若三合六合,又有驿马交情,桃花临水,干带双鸳,支逢四杀,皆主与人私通。有官遇冲,有食遇破,夫子即被冲破,岂有不从他人者乎? 财衰印绝,幼出娘门。 妇人之命,以财衰无以事夫,以印绝出身微贱,岂得以福气论之。 身旺运强,早刑夫主。 妇人不宜身旺刚健,贵乎身弱沈静。若身旺又行身旺之运,必主刑夫。 五煞簪花,日夜迎宾送客。 五煞,谓咸池红艳劫杀破耗之类。又见桃花杀,谓之簪花。凡女命带亡劫咸池,切不可合焉,贵人亦然,必主外貌尊重,内意娇淫,心好酒色,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是也。 三刑带鬼,始终克子伤夫。 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之类。如带三刑,又带鬼者,主刑夫克子之造。 杨妃貌美,禄傍桃花。
白话枭神是不仁义的星辰,正印是慈善的星辰,即使本为恶者,得到善者匡正,其恶亦可转而为福(此为原书伦理化比喻)。凡是女人的命局以枭神作为用神,遇到正印那么就是吉祥的帮助,如同玉树临立在春风之中了。“金清水冷,日锁鸾台”。金生在冬月期间,水也是寒冷的了。而且金是水的母亲,金泄露生气过多,而水又冷,那么就是骨肉没有情义的论断(古书旧断)。女人的命局遭遇这个,所以说日锁鸾台。“土燥火炎,夜寒衾帐”。土生在夏月,火已经盛大了。而且土依赖火来生,火越盛大而土也就越干燥,正所谓儿子枯槁而母亲强盛的论断。女人的命局遇到这个,也主孤单,是无所依靠的命局(古书旧断)。“群阴群阳,清灯自守”。五行天之中(此处原文疑有讹字,「天之中」疑为「干支中」或「天地中」,暂按字面),天干地支全部见到阴的,叫做群阴,全部见到阳的,叫做群阳,似乎没有阴阳互相调剂的道理,阴阳不能成为配偶,男人没有妻子而女人没有丈夫,它的道理是这样的(古书旧断)。“重官重印,绿鬓孤眠”。女人的命局只喜欢一位官星一位印星,那就是一个丈夫。如果重复见到那么就是有双重丈夫,必定主克制丈夫(古书旧断)。虽然在少年时期也会有孤眠独宿的意味,假使有不克制丈夫的人,也主远别隔离,常年不能得到欢聚交合,纵然荣华富贵也难以避免这个(古书旧断)。“田园广置,食神得位不逢官”。食神,女人的命局把它作为儿子。子星得到位置,那么就可以赡养母亲。食神主衣食俸禄丰厚,女人甲木日主出生的,以丙火作为食神,甲木能生丙火,以丙火为儿子,儿子既然得到了禄位,没有不赡养他的母亲的。甲木见到辛金作为官星,并且辛金与丙火相合,使得她的儿子贪恋他的妻子,那么就忘记了他的母亲的说法,所以说不逢官星是可以的。“粟帛盈余,印绶逢时还遇煞”。用印星的人,虽然有煞星才显赫,女人甲木日主出生,以癸水作为印星,庚金作为七杀,印星依赖七杀来生,遇到它就显赫。男人主有权力显贵,女人主富足丰厚(古书旧断)。所以说粟帛盈余。“伤官不见官星,犹为贞洁”。女人以官星作为丈夫,最忌讳伤害丈夫的星神。凡是女人甲木日主出生的,以辛金作为正夫,以丁火作为伤官,是取火克制金的缘故,如果没有癸水来制服它,那么丈夫就会受伤(古书旧断)。但是用伤官的人,四柱中见不到官星,没有官星那么伤官就没有可以去伤害的对象,反而成为贞洁的妇人(古书旧断)。而且伤官是我生出的子女,只喜欢伤尽,更有财星辅助,那么就是福气了。“无食多逢印绶,反作刑伤”。凡是女人的命局,选取食神作为儿子,如果没有食神,那么就没有子星。却不知道没有儿子就没有用来养老的依靠,多遇到印绶,那么就会损害儿子了(古书旧断)。所以说反而作为刑伤(古书旧断)。“穷枭见食,坐产花枯”。甲木以壬水作为枭神,以丙火作为食神,是壬水克制丙火的缘故,俗话说枭神能够夺走人的食神。女人以食神作为儿子,所以用坐月子生产来比喻它也是这样(古书生育旧断,不能据此判断流产、分娩或子女健康)。“恶煞混官,临春叶落”。恶煞,就是七杀。女人以正官作为丈夫,偏官作为偏夫,,(此处原文标点冗余,暂按字面)难道适宜见到它吗。如果没有正官,就以七杀作为正夫。如果有正夫,最忌讳见到它。如果妇人有两个丈夫,一个善良一个邪恶,混杂在同一个房间里,难道不是反而伤害她的身体吗(古书旧断)?所以说临春叶落。“远合勾情,背夫寻主。冲官破食,弃子从人”。女人的命局如果带有三合六合,又有驿马交织情意,桃花临近水地,天干带有双鸳合,地支遇到四杀,都主和人私通(古书旧断)。有官星遇到冲克,有食神遇到破坏,丈夫和儿子就会被冲破,难道有不跟从别人的人吗(古书旧断)?“财衰印绝,幼出娘门”。妇人的命局,因为财星衰弱没有用来侍奉丈夫的东西,因为印星绝灭出身微贱,怎么能用福气来论断呢(古书旧断)。“身旺运强,早刑夫主”。妇人不适宜自身旺盛刚强健壮,贵在自身衰弱沉静。如果自身旺盛又走到身旺的运势,必定主刑克丈夫(古书旧断)。“五煞簪花,日夜迎宾送客”。五煞,说的是咸池、红艳、劫杀、破耗这一类(原文五煞所指并未完整列足五项,且咸池与桃花关系有重叠,分类存疑)。又见到桃花杀,叫做簪花。凡是女命带有亡神、劫杀、咸池,切切不可相合,贵人也是这样,必定主外貌尊重,内心娇气淫乱,心里喜好酒色(古书旧断),比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就是这样。“三刑带鬼,始终克子伤夫”。三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这一类。如果带有三刑,又带有鬼(七杀)的,主是刑克丈夫克制儿子的命造(古书旧断)。“杨妃貌美,禄傍桃花”。
按此段继续解读《渭泾论》中关于女命的各种特定格局。原文认为,如果命局出现金寒水冷或火炎土燥这样极端的五行偏枯状态,缺乏调候,或者八字全阴、全阳,古代便会断作孤独无依之命。对于子息,原文以食神代表子女,若食神生旺且不被官星合绊,被认为能得子女奉养,家境富足。伤官虽然天然克制正官(夫星),但若八字中根本没有官星,伤官反而失去了克制的对象,古人认为这种“伤官伤尽”的格局反而清正。此外,原文详细列举了多种古代认为不利的组合:如“枭印夺食”被视为不利生育或子女健康;正官与七杀混杂被比作“二夫同室”,易致感情纠纷;命局逢多重合局、驿马、桃花或官星食神被冲破,在古代被严厉地视为易背离家庭;而八字带三刑又遇七杀,则被认为对家庭成员有刑伤。现代常见解读:古典命理对女命的推断深受古代男尊女卑礼教影响,现代阅读不宜把这些组合直接转译为现实人格或婚姻品质,只宜识别其旧时代性别观念。 【研读要点】原书旧断把全阴全阳及偏枯局视为孤独之象。;官印虽好,但不宜重叠交见,重见则传统认为感情或婚姻易有波折。;食神代表子女,食神得位生旺且未被羁绊,传统视为利于子女且晚年有靠。;伤官本克官星,但若命局无官星可见(伤官伤尽),反主感情清正。;枭神(偏印)见食神,构成枭神夺食,传统认为不利女性生育或子女运势。;地支带三刑且透七杀,或神煞重叠交合,传统提示需留意家庭关系的稳定。 【术语考释】 · 枭神夺食 · 群阴群阳 · 伤官伤尽 · 三刑 · 驿马 · 七杀混杂 · 咸池
本章据辟谬病药正宗本整理。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译文与注释为易推智道撰写。 内容仅供传统文化与文献研习,不构成医疗建议。
展开《神峰通考》全书目录(170 章)
- 神峰通考(序)
- 五星正说类
- 五星谬说类
- 男女合婚说
- 总论子平谬说类
- 动静说
- 盖头说
- 六亲说
- 病药说类
- 雕枯旺弱四病说类
- 损益生长四药说类
- 正官格(一)
- 正官格(二)
- 丙午 辛丑 甲戌 己巳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一)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二)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三)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二)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续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续)
-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
- 丙戌 丁酉 乙巳 戊寅
- 时上一位贵格
- 时上一位贵格(二)
- 附官杀去留杂格
- 月支正财格 附弃从财格(一)
- 月支正财格 附弃从财格(二)
- 月支正财格 附弃从财格(六)
- 时上偏财格 附月偏财格(二)
- 伤官食神格
- 伤官食神格(一)
- 伤官食神格(二)
- 伤官十论(一)
- 伤官十论(二)
- 伤官十论
- 伤官十论(二)
- 伤官十论(一)
- 伤官十论(二)
- 印绶格(一)
- 印绶格(二)
- 印绶格
- 阳刃格(附羊刃诸说)
- 日刃、比劫与建禄格
- 建禄杀制与五行旺衰命例
- 专禄格与杂气财官印绶格
- 杂气财官印绶格补充
- 墓库杂气财官印绶补论
- 墓库补论与金神格
- 飞天禄马格
- 飞天禄马格续论与倒冲禄马格
- 子遥巳格
- 丑遥巳格
- 壬骑龙背格
- 井栏叉格
- 六乙鼠贵格
- 六阴朝阳格
- 刑合格
- 合禄格(附拱贵格)
- 曲直仁寿格
- 稼穑格
- 炎上格、润下格
- 从革格及年时上官星格
- 从化格
- 来兵拱财格(题名疑讹)
- 岁德扶杀格
- 又补岁德扶财格(含专财格、日德格)
- 日贵格
- 魁罡格(及六壬趋艮格)
- 六甲趋乾格
- 勾陈得位格
- 伤官泄气诸造与拱禄拱贵二格
- 拱禄拱贵余论与日禄归时格
- 四位纯全格、天元一气格等
- 三合聚集格、福德格等
- 丁卯 甲辰 甲寅 甲子
- 从象、化象等
- 鬼象、伏象、论大运
- 论太岁、认格局生死之歌
- 五星论(一)
- 五星论(二)
- 五星论(三)
- 金不换看命绳尺
- 金不换骨髓歌断
- 金不换骨髓歌断(二)
- 金不换骨髓歌断
- 十天干体象全编论(含金不换骨髓歌余篇)
- 十二支咏
- 总咏
- 十二支中所藏法
- 吉神类
- 福星贵人及凶神类(一)
- 凶神类(二)
- 吉神类(三)
- 看命人式(「人式」疑为「入式」,待版本核验)
- 起大运法阳男阴女
- 江湖摘锦
- 女命小运定局
- 阴阳通变定格局诀(一)
- 阴阳通变定格局诀(二)及子平泛论
- 十干从化定诀与十段锦
- 十段化气
- 五阴歌
- 运晦歌
- 克子歌
- 寿元歌
- 月建生克
- 月建生克
- 看命捷歌
- 论诸格有救(附取格指诀、节气歌断)
- 万尚书琼玑三盘赋
- 崖泉男命赋
- 崖泉男命赋(二)
- 崖泉女命赋
- 讲命捷径赋
- 四言独步(二)
- 身弱论(附弃命从杀格)
- 五言独步
- 喜忌篇
- 喜忌篇(三)
- 喜忌篇(四)
- 喜忌篇(五)
- 喜忌篇(六)
- 喜忌篇(七)
- 继善篇
- 继善篇
- 继善篇
- 继善篇(二)
- 继善篇(二)
- 六神篇
- 归七煞最嫌有制
- 归七煞最嫌有制(二)
- 气象篇
- 气象篇(一)
- 气象篇(二)
- 渭泾论(一)
- 渭泾论(二)
- 渭泾论(一)
- 渭泾论(二)
- 渭泾论
- 定真篇(一)
- 定真篇(二)
- 定真篇
- 五行元理消息赋
- 五行元理消息赋(六)
- 五行元理消息赋(二)
- 五行元理消息赋(四)
- 五行元理消息赋(五)
- 五行元理消息赋(六)
- 无财归禄必须贫
- 五行生克赋(一)
- 五行生克赋(二)
- 五行生克赋(三)
- 土虚反被水相欺
- 土虚反被水相欺(二)
- 土虚反被水相欺(三)
- 土虚反被水相欺(四)
- 土虚反被水相欺(五)
- 捷驰千里马赋
- 络绎赋
- 玄机赋
- 憎爱赋
- 万金赋
- 相心赋
- 仙机赋(一)及金玉赋
- 人鉴论(一)
- 妖祥赋
- 幽微天干赋
- 人元消息赋
- 地支赋
- 病源赋